6月14日开始报名!2023年浙江丽水莲都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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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浙江丽水莲都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公布,为了便于家长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具体事宜,家长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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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公布啦,对比2022年,今年招生学校作了适当调整,其中包括增加了新投入使用的青林学校,在入学政策方面也作了相应调整,家长们要关注下哦!那招生需要哪些条件?怎么报名?什么时候报名呢?赶紧来看下吧!

  一、招生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非莲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莲都区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中小学参照本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学校

  (一)小学

  水东小学、联城小学、天宁小学、中山小学教育集团南明校区、梅山小学、青林学校。

  (二)初中

  天宁中学、青林学校。

  四、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五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父母在莲都城区拥有全权所有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父母一方在丽水市本级人力社保部门缴满6个月(2022年12月前缴纳且至报名时无中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莲都乡镇(含南明山街道)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籍在莲都城区。

  (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莲都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五)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莲都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居住登记证明”(未办理居住证)

  五、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16日

  六、报名方式

  1.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通过“浙里办APP”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城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口、城区公办初中报名入口),然后根据提示分别填写有关信息,上传“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清晰照片。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及操作步骤详见“莲都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学区在水东小学的水岭根村、瀑泉村、凤化村、湾岙村、祝村村、杨坑村户籍适龄儿童和联城中、小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愿要求参加“电脑派位”到城区其他招收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请家长持家庭户口本、父母结婚证、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父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到天宁小学参加现场报名。适龄儿童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后,不再参加原学区所在学校的划片。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父母房产坐落地址与填报的志愿学校为同一学区。

  【第二批】父母房产坐落地址与填报的志愿学校为不同学区。

  【第三批】1.莲都乡镇(含南明山街道)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籍在莲都城区;2.父母一方养老保险缴满6个月(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需持有莲都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第四批】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第五批】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居住登记证明。

  (二)录取办法

  根据城区有关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报名人数,在城区户籍新生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自愿申报与电脑派位(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实行“绑定”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录取。

  1.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按批次以电脑派位的方式依次录取;当前一批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后一批,以此类推;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直至学位招满为止。

  2.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同一家庭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自愿申请在其兄、姐(弟、妹)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注: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要求实行“绑定”派位、以及符合“长幼随学”要求的随迁子女,家长于6月25日前将书面申请及家庭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莲都区教育教育科。

  八、结果查询

  随迁子女录取的就读学校,家长通过“浙里办APP”登录“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届时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九、招生要求

  (一)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的证件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小学招收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入学,已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若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不再参加随迁子女的入学报名,一旦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莲都城区与丽水经济开发区两地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家长自主选择一地一校报名,不可在两地同时兼报。随迁子女家长房产坐落地址在丽水经济开发区以及“浙江省居住证”由丽水经济开发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的,参加丽水经济开发区相关学校报名。

  招生咨询电话:2132905、21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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