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系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总帐会计岗位1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工勤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 5.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民政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一楼)。 联系人:倪晓盼、张娟;联系电话:0515-86660428,0515-69081600,15861996275、1886198816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或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民政局商议确定比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选调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民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1、社救中心选调岗位表s(1).xlsx 2、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10月16日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江苏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8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