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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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导语】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欢迎阅读!


   


1.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篇一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篇二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

  五、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3.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篇三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清明期间,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一、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祖时特别要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祭祖燃烧香烛、纸钱、爆竹时,远离林地、林缘及杂草茂盛区域,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为全旗防火戒严期,防火戒严期内,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焚烧垃圾,点烧田埂、牧草、秸秆,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烟火爆竹、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家长和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对监管不力而使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引发火灾的,将追究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

  五、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的人员参加。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他人在草原和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或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篇四

  各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我镇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范

  各村(居)要开展多样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烧纸钱、点香、点蜡烛、放鞭炮等违章野外用火。各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防,消除隐患

  各村(居)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期间,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要加大巡防力度,把林区、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重点防范。要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作用,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各村(居)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扑火预案规定迅速出击,全力组织扑救。在扑救中,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人、中小学生、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加扑火,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清点人员,并留足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在扑救山火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引起森林火灾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5.清明节防火宣传通知 篇五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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