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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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出台,这一方案旨在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的教育。更多优质的招生资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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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赤峰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20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享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为宗旨,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管理、计划招生、班额严控”的原则。

3.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2023年巴林右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及非巴林右旗学籍符合到巴林右旗就读初一的学生。

  中小学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巴林右旗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或租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驻巴林右旗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巴林右旗引进并服务于巴林右旗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非巴林右旗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巴林右旗拥有合法永久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巴林右旗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巴林右旗经商或务工租住房屋,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6.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4.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户有房

  有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学区户籍、学区房产。

  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

  有房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非规划学区内户籍,有规划学区内房产。

  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有户无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是规划学区内户籍,无规划学区内房产。

  学位类型四: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非巴林右旗户籍,在巴林右旗经商、务工或办企业,其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注:由于大板实验小学、大板二中小学部均处在城区的中心地段,居民楼较为集中,新生数量多,学位有限,因此不招收此类学生,城区其他4所小学均招收此类学生)

  学位类型五:适龄残疾儿童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一人一案”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入学机会。

5.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如下。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预设置25个班级。其中大板实验小学预设置6个班级,大板二中小学部预设置6个班级,大板镇大板中心小学预设置6个班级,大板第六小学预设置4个班级,大板铁路小学预设置2个班级,大板第九小学预设置1个班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二)城区初中

  初中预设置21个班级。其中大板二中预设置11个班级,大板四中预设置10个班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6.招生区域


  (一)城区小学

  1.大板铁路小学招生区域:巴彦汉路西侧,查干沐沦街西段北侧,玛拉沁路北段(北延)西侧范围。

  2.大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巴彦汉路南段东侧,查干沐沦街西段南侧,玛拉沁路北段(北延)东侧;罕山路西侧;北市街西段至巴林路南侧,巴林路中段西侧,西拉沐沦街东段至巴林路北侧;园林街中段北侧,巴彦琥硕路西侧范围。

  3.大板二中小学部招生区域:阿尔山路南段西侧,南市街东段南侧,荟福寺路南段西侧,大板街中段至巴林路南侧,西拉沐沦街东段至巴林路南侧;罕山路南段东侧,园林街中段南侧,巴彦琥硕路南段东侧范围。

  4.大板第六小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东侧,北市街北侧范围。

  5.大板镇大板中心小学招生区域:北市街东段至巴林路南侧,巴林路中段东侧,大板街东段至巴林路北侧,荟福寺路南段东侧,南市街东段北侧,阿尔山路南段东侧,道日娜路南段西侧范围。巴彦塔拉苏木汉授新生。大板镇非城区汉授新生。

  6.大板第九小学招生区域:道日娜路东侧所覆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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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村牧区小学

  招收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三)城区初中

  1.大板第二中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西侧,索博日嘎街东端至军民团结灌渠南侧,沿军民团结灌渠方向南至旗妇幼保健院西小桥西侧,阿尔山路西侧范围。

  2.大板第四中学招生区域:罕山路北段东侧,索博日嘎街东段北侧,沿军民团结灌渠方向南至旗妇幼保健院西小桥东侧,阿尔山路东侧范围。各苏木镇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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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核要件


  (一)农村牧区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城区小学、初中

  1.二代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用祖房的须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中;户口迁入学区内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未分户之前的户籍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单人户”或与非法定监护人同户,需要根据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或户籍就近入学。

  2.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不动产所有权证登记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7日(含),房产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等);产权人,原则上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

  在规划学区内有房屋网签合同且未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的须出具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抵押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权属证明和税收完税证明(契税)及银行盖章的还贷流水单;廉租房或公租房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棚户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回迁,须提供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购房收据以及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学区居住证明;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右旗城区无固定房产的须提供:

  (1)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随迁子女须出具法定监护人所在务工单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原件及复印件,且房屋在2022年8月31日(含)前在学区内租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巴林右旗招商引资项目内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须提供旗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招商引资单位证明;企业经营许可证;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二代户口簿;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在招生过程中确定学位类型时,如遇户籍分离不明、抚养权不清等特殊情况时,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件作为佐证材料。

8.报名办法


  2023年巴林右旗国家通用语言授课中小学秋季招生,苏木镇新生到属地学校报名,城区中小学新生实施网上预报名、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符合巴林右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的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携带报名要件在8月15日前到旗教育局501室办理。具体网上预报名办法如下。

  城区中小学招生网上预报名办法一:https://zhaosheng.cfedu.net/zsf/#/

  城区中小学招生网上预报名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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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生流程


  (一)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

  农村牧区小学,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报名,8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核,8月25日前签发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

  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网上预报名;8月10日至8月15日,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16日至8月21日,学校现场审核要件(复审);8月22日至8月29日,调剂入学;8月31日,阳光分班。

  1.旗教育局做好“招生预报名”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各小学负责本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宣传。城区小学及时发布招生工作简章或公告,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网址、所需入学材料、复审时间、复审地点等内容。负责对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指导,公布招生电话,接受家长网上报名咨询。

  3.成立工作组。各学校成立入学审核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审核人、复核人的具体责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将审核结果分类登记,分类存档。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严肃问责,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4.家长网上报名。凡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城区适龄儿童家长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房权信息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预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学生报名信息。

  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在学校审核入学要件时间及时进行线下报名。

  5.分类复审公示。家长需要在所属学位类型审核时段内,持所需审核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预报名成功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学位类型,学校分类公示,直至额满为止。

  第一批复审入学:学位类型一(有户有房),时间:8月16日。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划学区内,有学区户籍、学区房产,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批复审入学: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时间:8月17日至18日。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非规划学区内户籍,有规划学区内房产,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批复审入学: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时间:8月19日。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是规划学区内户籍,无学区内固定房产,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四批复审入学:学位类型四(随迁子女),时间为8月20日。

  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巴林右旗户籍,在巴林右旗经商、务工或办企业,其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学区街道(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所租房屋产权原件及复印件,且房屋在2022年8月31日(含)前在学区内租赁;

  (3)法定监护人所在务工单位证明;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第五批复审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时间为8月21日,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适龄残疾儿童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二代户口簿(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分批确认上报。各小学按照学位类型分类审核入学要件,每批次复审结束当天17:30前,将审核合格的新生数量和新生入学登记表上报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学校对适龄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房权信息进行核验,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审核小组成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后报旗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股。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依序装订),分别登记,分类存档。

  7.调剂入学。按照五个学位类型顺延招生,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下,由相关学校启动摇号程序,直至学位额满为止。学校要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参与摇号学生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对于摇号未中的学生,可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审核,如出现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再次启动摇号。如所有城区学校招生名额已满或不同意教育局统一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符合报名条件,因家长原因错过入学报名与入学要件审核时间,属自动放弃报名,适龄儿童再入学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调剂入学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31日。

  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私自调整。如确实符合转入其他小学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等相关要件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办理调剂入学手续,持《2023年小学调剂入学通知书》入学。

  监护人是教师,可申请适龄亲生子女随本人到工作学校办理入学,并注册学籍。

  8.发放入学通知书。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9.新生分班。新生入学后,严格执行《巴林右旗义务教育中小学、幼儿园“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右教发〔2020〕20号)进行分班。分班程序:①准备好分班学生数据。②设定好分班参数。③分班。采取电脑程序分班,做到平行班均等、均衡。④抽签。确定班主任选班顺序,班主任依顺序现场进行抽签,抽签前由学校将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均衡配置并现场公示。⑤签字盖章。班主任、教育局、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政风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和校长集体签字,分班信息表一式四份(学校一份、张贴公示一份、教育局一份、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一份),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⑥公示,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阳光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进行。

  新生分班后,不得再变更班级,各校不准私自招录学生,学籍注册以分班信息为准。

  学校将分班名单上报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农村牧区小学班额超过一个班的,执行上述分班程序进行随机派位分班。

  10.学籍注册。教育局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旗教育局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

  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

  8月11日至8月13日,各小学初审时间;8月14日至8月18日,复审时间;8月30日,阳光分班。

  预报大板第二中学的学生自8月14日起按旗教育局通知要求,根据时间排序由学生毕业学校专人负责到旗教育局完成入学要件审核、复审工作。

  1.初中生招生宣传。各小学负责向六年级学生家长公布两所初中招生范围、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初审时间、审核要件等内容,并对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培训指导。

  2.家长网上报名。2023年巴林右旗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通过网上报名。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法定监护人房权信息及学区划分认真填报预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报名结束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学生报名信息。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在旗教育局组织复审入学要件时间及时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证件。

  3.初审材料。报名成功后,学生家长需向所在小学提交预报大板第二中学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人一档”、依序存档。各小学负责初审,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与其所提供的要件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报名信息是准确、完整,所提供的证明、证件是都能相互佐证,并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所缺失的有关证明、证件,帮助家长完成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等基础工作。

  4.教育局复审。(1)教育局成立审核工作小组。(2)审核入学要件。逐校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要件是否符合预报大板第二中学条件,按照招生计划数,依据学位类型依次、逐类进行录取。

  5.调剂入学。按照五个学位类型顺延招生,根据学位,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下,由教育局启动摇号程序,直至学位额满为止。各相关小学要及时发布摇号信息,通知参与摇号学生家长参加摇号。参加摇号的学生必须符合摇号条件。

  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摇号的学生,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

  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私自调整。

  监护人是教师,可申请适龄亲生子女随本人到工作学校办理入学,并注册学籍。

  6.发放入学通知书。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旗教育局负责填写,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和教育局公章后,小学毕业学校负责发放。

  7.阳光分班。小升初阳光分班流程和要求同前述小学新生阳光分班一致,两所中学负责组织阳光分班,分班数据由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供。

  8.电子学籍建立。教育局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10.落实诚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家长(法定监护人)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入学书》。凡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如:伪造二代户口簿或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故意隐瞒房权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新生同时在两所学校报名,属于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行为,此类学生在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入学。

11.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利用国家电子学籍系统,各校学籍管理员每周不少于2次登录学籍系统及时清理待办业务。聚焦重点群体、重点环节、重点时间节点,全面实施重点监控,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控辍工作,加强教育关爱帮扶,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旗教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年末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利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建立约谈、责任追究制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时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旗教育局备案。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追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12.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来巴林右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及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由家长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按相关程序办理入学。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向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出申请,原则上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符合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阳光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进行。

13.规范学籍管理


  (一)阳光分班结束后,学校要严格按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学籍要与实际班级人员相符,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二)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和初一新生不允许在巴林右旗校际间转学。确需转学的,不得早于第二学期开学。转入学生须向旗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转入学生严格按阳光分班流程进行分班。

  学校严禁私自接收未经旗教育局同意转学的学生,若出现辍学、流失、空挂学籍等现象,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1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旗长任组长,旗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旗政府办、旗公安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信访局、旗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以及各苏木镇政府和街道办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各中小学负责人组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分班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旗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名额,划定招生区域,制定入学条件,做好学籍管理;旗公安局负责户籍审核;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信息;旗住建局负责核验房屋买卖信息;旗人社局负责网上用工备案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旗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招商引资企业资质并出具相关证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旗信访局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街道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出具实际居住证明;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各中小学负责学生入学综合审核,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审核人、复核人及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方案,招收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一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方案,按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坚决杜绝择校、择班和超规模招生现象。二是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具假证明、假手续。学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对出现“双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家长,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群众举报线索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学生返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在旗内新闻媒体,学校门口明显位置、电子屏幕等,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入学条件、审核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及教师招生、分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476-6206139(旗教育局监察室)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476-6225307(旗教育局基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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