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19年山西吕梁石楼县招聘道路交通辅警公告【30人】

副标题:2019年山西吕梁石楼县招聘道路交通辅警公告【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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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 导语】2019年山西吕梁石楼县招聘道路交通辅警公告已发布,本次招募30名交通辅警,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对本次辅警招聘政策的了解,下面®文档大全网就对本次交通辅警招聘的具体工作安排做深入的介绍,欢迎您的关注。

  为加强我县交通安全及城区秩序管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道路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辅警岗位3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工作不同分别采取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参加所报岗位的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本人或配偶为石楼县户籍,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含毕业后未迁出学校辖区派出所的石楼籍毕业生);

  4、要求男性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

  6、道路交通辅警岗位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城建协管员岗位要求身高在1.65米以上。

  (二)优先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且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笔试并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清退的;

  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在校就读的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8、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录聘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石楼县政府网、石楼电视台、石楼融媒、微石楼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8时至2019年10月9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石楼县政府网填写并打印《石楼县公开招聘道路交通辅警及城建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page]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剩余名额按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道路交通辅警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城建协管员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因取消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递补达到上述规定的资格复审名额。

  (六)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需要,要对道路交通辅警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城建协管员岗位不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设定达标标准:

  男子:10米×4往返跑≤15″,1000米≤5′,纵跳摸高≥260厘米。

  2、城建协管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参加体检的人选。道路交通辅警岗位体能测试达标者,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体能测试达标者不达应招聘名额,则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进行体能测试,直至取足名额为止。以后各环节(包括体检、考核、公示、录聘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录聘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日无异议,签订劳动试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制工资,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试用期满后,实行“三年一签”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由人社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可续签合同。因政策因素、考核不合格超过两次或本人不同意时,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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