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考《文化概论》简答题与论述题题型与答案:2017年自考《文化政策与法规》重点复习题【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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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海阔凭你跃,天高任你飞。愿你信心满满,尽展聪明才智;妙笔生花,谱下锦绣文章;冷静细心,发挥如鱼得水;心想事成,努力备考,考到理想院校!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 《2017年自考《文化政策与法规》重点复习题【四篇】》供您查阅。

【第一篇:论述】

1.政策与法律法规有什麽不同?

  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区别是:(1)制定主体不同(2)制定程序不同(3)实施手段不同(4)内容繁简不同(5)表达方式不同。

  2.“二为”方向的提出有什么重大意义?

  “二为”方向 是在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提出的。它的提出既是马列主义文艺理论、毛泽东文艺思想的重要继承,又是马列主义文艺理论、毛泽东文艺思想的重大发展。

  第一、“二为”方向的提出,实现了两个重大调整,极大地拓宽了文艺创作的领域和空间,为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1)在新时期,以工农兵为主体的全体人民都是我们文艺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他们的生活和劳动都可以成为文艺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这就极大地拓宽了文艺反映社会生活的领域和空间,为社会主义文艺的发展繁荣开辟了广阔的道路。2)新时期不再使用“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也是一个大的突破。“二为”方向指出了文艺工作的总任务 和根本目的,它包括了为政治服务,但比孤立地提为政治服务更全面、更科学、更符合文艺规律。这个调整使作家、艺术家摆脱了只能写“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束缚,把无限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内容纳入自己的艺术视野,限度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

  第二、“二为”方向的提出解决了我国文艺发展中的两个基本问题。从建国后文学艺术发展的实践来看,要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有两个基本问题必须解决好:一是发展的方向必须明确;二是发展的领域必须广阔。社会主义文艺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既反映它的经济基础,又服务于它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它的特殊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它必须有明确的服务方向。背离这个方向,社会主义文艺就无法发展,或者干脆就不能叫社会主义文艺。但是,无论什么时代的文学艺术创造,都是一种独创性、自主性很强的“高复杂劳动”。任何一个社会要发展文学艺术生产,就必须高度重视作家、艺术家的自主性和独创性,给他们开辟一个进行文学艺术创造的广阔天地。文学的上层建筑属性决定了它必须方向明确;文艺创作的特殊规律又决定了它必须天地广阔。而“二为”方向的提出正是恰到好处地解决了这两个基本问题。它一方面明确地规定了我们文艺的性质和服务方向,另一方面又符合文艺发展的特殊规律,为文艺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天地。认真贯彻“二为”方向,在工作实践中既可以避免“左”的错误,也可以防止右的错误。如果只讲文艺方向正确,不讲文艺创造的天地广阔(像*期间那样)就会犯“左”的错误。反之,如果只讲文艺创造的天地广阔,不讲文艺创作的方向正确(像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那段时间那样),就会犯右的错误 。而“二为”方向,既为文艺发展繁荣指出了正确的方向,又为文艺的发展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天地。认真坚持“二为”方向,既可以避免“左”的错误,又可以防止右的错误,使文艺沿着正确的方向,在无限广阔的空间里健康发展,走向新的繁荣。

  3.怎样理解‘双百’方针的基本精神?

  “双百”方针 是一个内涵丰富、思想深广的基本方针。其基本精神包括:

  (1)“双百”方针的基点是“放”,不是“收”

  毛泽东同志讲:“‘放’还是‘收’?这是个方针问题。”放,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收,就是不让人家讲不同意见。采取‘放’的方针是执政党自信的表现,它有利于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科学文化的发展。

  (2)“双百”方针的基础是“百家”,多家,不是“一家”

  百家争鸣讲的是‘百家’,百花齐放讲的是‘百花’。学习“双百”方针,要特别注意这两个“百”字。是百花齐放,不是一花独放。是百家争鸣,不是一家自鸣。“双百”方针的一个重要思想内容就是:既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又承认万事万物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客观世界

  本身就是无限丰富多样的,抹杀事物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承认事物的多样性 和丰富性才符合客观规律。

  (3)“双百“方针的方法是民主,不是压制

  “双百”方针提倡的,不是采用压制的方法,而是采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艺术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学术上实行民主讨论,艺术上实行自由竞争,这是“双百”

  方针的核心内容。

  (4)“双百”方针的目的是发展真理,不是调和矛盾

  在艺术科学领域里实行“双百”方针的目的,是通过民主讨论,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发展正确的先进的东西,纠正错误的落后的东西,用真善美克服假恶丑,以求得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不断繁荣。所以全面地贯彻“双百”方针,就要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要分清是非,发展真理,而不是调和矛盾,混淆是非。

  (5)“双百”方针的前提是遵守宪法,不是背离宪法

  “双百方针,从字面上讲,是没有阶级性的。无产阶级可以利用它,资产阶级也可以利用它。但是我们讲的“双百”方针是有政治前提的。这个政治前提就是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双百”方针,就是以遵守宪法总纲为基本前提的,背离了这个前提,也就是背离了党的“双百”方针。

  4.精神生产有哪些主要特点?

  从事精神生产的劳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它有三个特点:

  (1)精神生产劳动的独创性

  精神生产不同于 物质 生产,只能创造,不能重复。“独创性”是精神生产最本质的特点。所谓“独创性”是指精神生产所创造的产品,是前人没有的,与众不同的、首次出现的。如哥白尼的“日心说”、达尔文的“进化论”等,他们虽然吸收了许多前人的劳动成果,,但更多的是发现了前人没有的新东西。创造性劳动在精神生产中,是普遍的、经常的、大量的;而在物质生产中,重复性劳动则是普遍的、经常的、大量的。在物质生产中,虽然也需要创造性劳动,尤其是在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时,需要花费很多创造性劳动,但在更多的时候是进行重复性劳动。物质生产投入批量生产后,可以几十万、几百万地重复生产。而每一项精神产品,都应该是独具特色的、不相雷同的。尤其是文艺作品,每一部电影、每一台戏、每一篇小说、每一首诗、每一幅画、每一支歌、都应该有独创性,才有它存在的价值。

  ( 2)精神生产劳动的高复杂性

  正因为精神生产是独创性劳动,所以它又是高复杂劳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按照劳动的难易程度,把人类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所谓简单劳动是没有任何专长、不需要任何专门训练就能够从事的劳动。所谓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的,具有较多的业务专长的劳动。而精神生产劳动,不是简单劳动,也不是一般的复杂劳动,而是劳动难度更大、复杂程度更高、劳动量投入更多的“高复杂劳动”。这种劳动的繁重程度常常可以达到呕心沥血、废寝忘食的程度。曹雪芹的《红楼梦》“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耗尽毕生精力才写了八十回。歌德的传世之作《浮士德》是他呕心沥血花了60年之久写成的。艺术表演“台上三秒钟,台下十年功”,其劳动的繁重程度是难以比拟的。精神产品的“独创性”决定了它的高复杂性。

  (3)精神生产劳动的自主性

  精神生产是以个体的自主劳动为基础,它应该比物质生产者有更大的自主性。

  所谓自主性,包括两种含义:

  一种是精神生产者应该有更大的主动性。艺术家如果没有强烈的创作欲望,就无法进行艺术生产;科学家如果没有对科学事业执着的追求,也无法进行科学技术的创造发明。奴隶主可以采用暴力手段迫使奴隶们进行物质生产劳动,为他们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但无法用高压的手段迫使奴隶们进行精神生产。因为精神生产者如果没有生产的主动性,也就不可能进行任何精神生产。用强制的暴力手段可以迫使劳动者进行重复性劳动,但很难迫使他们进行卓有成效的创造性劳动。精神生产者有了劳动的主动性,才能发挥创造性。

  二是精神生产者应该有更大的自主权。精神生产是自主性劳动,不是被动性劳动。在精神生产中生产者个人  应该处于主导地位,生产者对生产过程如何进行应该有充分的决定权,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精神生产者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对艺术生产,过多的行政命令和干预,人为地制造许多清规戒律,对文艺创造是有害的。

  总之,艺术生产是一种独创性、自主性很强的高复杂劳动,必须充分尊重劳动者的自主性,使劳动者有更大的主动性和自主权。没有主动性和自主权,就没有积极性,就无法进行艺术生产。所以必须认真保护创作自由。这就是艺术生产的特点和艺术生产的规律。尊重艺术规律、保护创作自由,就能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劳动积极性,使社会主义文艺走向繁荣。忽视艺术规律,破坏创作自由,就会挫伤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使英雄无用武之地,把艺术逼进无法发展的死胡同。

  5.怎样理解保护创作自由的政策?

  创作自由是党和国家赋予我国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作家、艺术家的神圣权利。保护创作自由已经写入我国宪法(见《宪法》第四十七条),也是我党的一项重要的方针政策。理解这条方针政策,要把握两点:

  ( 1)创作自由的天地是广阔的

  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文艺政策,都给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创作开辟了非常广阔的天地,提供了施展全部才华的充分自由。这种创作自由,除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之外,几乎没有别的限制性的要求。“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除此之外,对所有的文艺作品都采取了包容态度和鼓励政策。应该说,在我们的文艺中,受法律和政策限制的面是很小的,而放开的面是无限广阔的。任何一个稍有良知的、不带偏见的文艺工作者都会认识到:我们文艺创作的领域是海阔天空的,创作自由的权利是实实在在的。

  (2)创作自由的前提是明确的

  无庸讳言,我们说的创作自由是有前提的,是指在坚持“二为”方向的前提下,文艺工作者拥有充分的自由。有人会说,既然讲创作自由为什么还要加上坚持“二为”方向这个前提呢?加上这个前提是不是符合《宪法》规定的“创作自由”的精神呢?

  我们说符合。《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就是说,行使《宪法》第二章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创作自由)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坚持“二为”方向,我们的文艺才会对人民有益,对社会主义有利。背离“二为”方向,让那些“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就损害了国家的、社会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讲的创作自由,是必须以坚持“二为”方向为前提的。坚持这个前提是符合《宪法》的精神的,背离这个前提是不符合《宪法》的精神的。有人总以为,加上“二为”方向这个前提,会限制创作自由。其实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二为”方向是我党根本的文艺方针,它只规定了我们文艺的性质和方向,并没有限制我们文艺发展的领域和空间,也没有限制文艺工作者的创作自由。
  6.为什么允许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但又不能把它完全商品化?

  文化产品之所以可以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其原因有三:

  第一,文化产品生产是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文化产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对于多数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来说,他们生产的文化产品主要不是供生产者自己消费的(少数自娱性的文艺产品除外)。这种生产不是自给性生产,而是用来交换的商品性生产。

  第二,商品交换的两个前提条件依然存在。从商品交换的两个前条件来讲,文化产品的交换流通也是必须的。马克思讲,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产生商品交换的两个前提条件。有了社会分工就会有商品交换。所有制不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生产者,他们被此之间也需要商品交换。古代社会是这样,现代社会更是这样。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使自己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消耗得到补偿,并从社会中取得自己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取得再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使文化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不断的延续下去,这样才能使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地得到满足。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也必须以商品形式与其他劳动产品进行交换。

  第三文化产品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从商品的本质讲,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文化产品也有价值与使用价值:文化产品的使用价值在于他能够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追求知识的需求、接受教育的需求、审美需求、娱乐需求。文化产品的价值也等于生产某种文化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文化产品也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也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

  为什么不能把文化产品完全商品化?不能把文化产品完全商品化,其原因有二:

  第一、文化产品是精神产品,它有精神内涵。精神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在于它的物质属性,它能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在于它的精神属性,它能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物质产品进入市场,可以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去流通,而许多精神产品,只能作为特殊的商品进入市场流通,但不能完全商品化。因为文化产品有精神内涵,它进入人们的精神生活以后,可以引发不同的效果:良性的文化产品可以导致积极的、正面的社会效益;不良的文化产品可以导致消极的、负面的社会效益。把文化产品完全商品化,不利于良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却给不良文化产品的泛滥以可乘之机,最终影响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

  第二、大部分文化产品还有意识形态属性。文学艺术等是意识形态,属上层建筑。社会经济基础对其有决定性影响,它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文学艺术,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文学艺术,不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出“二为”方针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文学艺术,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促进人民幸福,社会进步。为了更好地贯彻“二为”方针,就不能追求利润的化。把“利润法则”作为文艺生产的法则,就会极大地腐蚀文艺队伍,严重阻碍文艺生产的健康发展,最终背离“二为”方向,走到邪路上去。所以,我们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不能把文艺产品完全商品化。

  7.为什么对物质产品不讲社会效益、对精神产品必须讲社会效益?

  物质产品和生产服务只有商品属性,主要是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文化产品则不同。它主要是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因而,除了具有商品属性外,它的效益主要表现在社会效益上。正如邓小平所说:“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必须看到,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影响,因而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避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它是一种公共渠道、公共产品、公共阵地,一个文化产品一旦生产出来,它的扩散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在满足自身利益需要的时候,不能妨害别人的利益;在注重小团体利益的时候,也要注意社会的公众利益。所以必须要讲究社会效益。按照我们党和国家的正规说法,也就是要注意文化的导向问题、舆论的导向问题,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不能传播落后的文化,更不能 搞腐朽的文化,而是传播、生产先进的文化,抵制腐朽的文化,这是由它的产品的性质决定

  8.为什么对物质产品不特别提出要讲社会效益、对精神产品必须讲社会效益?

  物质产品和生产服务只有商品属性,主要是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文化产品则不同。它主要是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因而,除了具有商品属性外,它的效益主要表现在社会效益上。正如邓小平所说:“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必须看到,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影响,因而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避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它是一种公共渠道、公共产品、公共阵地,一个文化产品一旦生产出来,它的扩散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在满足自身利益需要的时候,不能妨害别人的利益;在注重小团体利益的时候,也要注意社会的公众利益。所以必须要讲究社会效益。按照我们党和国家的正规说法,也就是要注意文化的导向问题、舆论的导向问题,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不能传播落后的文化,更不能搞腐朽的文化,而是传播、生产先进的文化,抵制腐朽的文化,这是由它的产品的性质决定地受到了一些质疑。

  9.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1.刑事法律责任。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行政法律责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停止营业等。单用或并用。

  3.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10.文化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1)总体目标上,将文化政策作为实现国家或地区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组成部分。

  2)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国家文化利益。

  3)尊重、保护和促进公民的各项文化权利。

  4)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

  5)以国家直接干预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方式,保障和促进艺术创新。

  6)保护和扶持本国的文化产业。

【第二篇:简答】

1.什么样的作品符合“二为”方向?

  即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在“二为”总口号的指引下,文艺事业展现出了十分广阔的发展道路:在真实地、具体地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进程以及由此引起的人民的生活和思想的深刻变革的总体努力下,既可描绘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个时期的革命斗争,塑造英雄和新人的形象,也可描写其他各种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塑造各种艺术形象。在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上,广泛地继承和吸收历人类文化和文学的一切优秀成果,为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为着人民群众审美的需要而进行积极和有益的艺术探索。人们普遍认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口号,概括了社会主义时期文艺工作的总任务和根本目的,它包括了为政治服务,但比孤立地提为政治服务更全面、更科学,它不仅能完整地反映社会主义时代对文艺的历史要求,而且更符合文艺的客观规律。

  2.什么样的作品不符合“二为”方向?

  一是反社会主义的文艺作品。反社会主义的文艺作品是内容反动的作品,一般是指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重歪曲革命历史、丑化中华民族、鼓吹民族分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文艺作品。

  二是毒害人民、污染社会的文艺作品。这 类作品主要是指:**色情的文艺作品;大力鼓吹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大力宣扬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享乐主义的文艺作品。

  3.什麽是出品人?什麽是制片人?

  出品人是制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他要对电视剧的全部制作活动负责。制片人是由制作单位指派或与出资者商定的。电视剧制片人是电视剧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组织管理者。

  4.我国出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等

  (2)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者的相结合。

  (3)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5.什么是非法出版物?什么是违禁出版物?

  (1)非法出版物——包括:①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复制的出版物;②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报刊的名称出版的出版物;③非法进口的出版物(走私贩私);④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2)违禁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6.禁止发行的出版物有哪些?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7.营业性演出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禁演下列内容:①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社会稳定的;②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③宣扬**、色情、迷信或者宣扬暴力的;④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健康的 ;⑤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招徕观众的;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8.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资助的项目又哪些?

  (1)国家倡导并确认的重点电影片的摄制和优秀电影剧本的征集。

  (2)重点制片基地的技术改造。

  (3)电*的改造和放映设施的技术改造。

  (4)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电影事业的发展。

  (5)需要资助的其他项目。

  9.我国文物工作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国家所有优先原则;

  (2)归口分级管理原则;

  (3)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原则;

  (4)保持和恢复原状原则;

  (5)文物所有权有限原则。

  10.根据现有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新闻的禁载如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1.绝对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具体包括哪几项内容?

  (1)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

  (2)身体敏感部位不得随意披露(*、走光照片);

  (3)私人信息不得随意披露(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电话、信用卡密码);

  (4)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

  (5)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

  (6)正常婚恋和夫妻两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

【第三篇:名词解释】

1.政策

  政策是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动指南,是调节各种社会关系、指导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执政党和国家政府施政行为的基本出发点。

  2.文化政策

  是国家的文化部门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文化领域的问题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对应对策,是国家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等领域实行意识形态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规范、原则和要求体系的总称,是政府基本政策在文化事业方面的具体政策。

  3.文化产业政策

  是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何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规范文化产业活动而制定的政策。

  4.法规(广义的)

  广义的法规,是指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法规,只有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5.我国的文化法律体系:

  我国的文化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文化法为主要内容,横跨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法等多部门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6.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发布的法规

  7.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叫部门规章

  8.非法出版

  包括:①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复制的出版物;②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报刊的名称出版。的出版物;③非法进口的出版物(走私贩私);④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9.违禁出版物 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10.文化市场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交换和流通的场所。

  11.文化产业 从事文化产品生产、交换及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12.精神生产 主要是指人类创造科学技术、思想理论、文化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
  13.社会主义文艺的主旋律

  指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社会生活主流的文艺作品。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是指: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树立用诚实的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

  14.古为今用

  毛泽东提出的关于如何继承中国古代文化遗产、为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他主张剔除糟粕、吸取精华,继承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为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化服务。

  15.营业性演出

  指演出的表演者或组织者以获取款、物或广告效益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16.拍卖

  亦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是指拍卖人接受出卖人的委托,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竞价者的买卖方式。

  17.拍卖法律关系。指由于法律的调整,在相关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关系。

  18.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委托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19.“非物质文化遗产”。

  指被各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20.何谓“TRIPS”?

  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简称TRIPS,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的21个最后文件之一 。于1994年4月15日由各国代表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字,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由同时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管理。

  21.广播电视产业:

  广播电视产业是传媒产业的重要分支,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广播电视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即指从事广播电视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广播电视产业化,就是广播电视产品的生产、经营、播出等活动按照产业部门的行为规范合理运作。

  22. 网络素养:

  是网民搜集、检索、处理、使用网络信息的一种综合能力。其中也包括具备较强的信息伦理素养或社会责任意识,有较强的信息免疫力,能够甄别有害信息、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蚀,履行网络环境下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

  22.隐私权(Privacy):

  又称“宁居权”,是公民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不非法获得。

  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涉,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

  23. 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

  前者强调的是作者的精神权利,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后者强调的是出版者的财产权利,是英美法系的概念。

  24.文化主权

  文化主权是以文化为主体的权力。文化主权是国家整体主权的一部分。它包括四个部分的基本内容:第一,创造发明权;第二,所有权;第三,优先享受权;第四,阐释权。文化主权具有至高性、尊严性、自主性、继承性、发展性等。

【第四篇:填空】

1.文化立法工作最早进行保护的是文学艺术方面。《安妮法》 (又称《安妮女王法令》),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法 ,1709 年提出,1710年以英国女王安妮的名义颁布生效。该法案主要规定了版权时间问题,还规定了登记注册、缴纳样本和侵权惩罚的内容。

  2. 《伯尔尼公约》 ,全称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 个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国际公约。

  3.《世界版权公约》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 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 年生效。

  4.《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简称《罗马公约》 。1961年10月26日 ,由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共同发起,在罗马缔结了本公约。公约于1964年5月18日 生效。

  5.《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 在巴黎通过的一个国际公约。该《公约》提出对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特别保护,因为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对全世界人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6.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 年9月29日在巴黎举行的第32 届会议,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本公约 。

  7.我国现行文化法律制度有:(1)文物保护法津制度;(2)著作权法律制度;(3)出版管理法律制度;(4)电影管理法律制度;(5)广播电视管理法律制度;(6)互联网文化管理法律制度;(7)文化市场管理法律制度;(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等八个方面

  8.我们文艺的根本方针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性质,指出了社会主义文艺的 根本 方向 。

  9.新时期提出的“二为”方向对我党以前的文艺方针进行了两方面重大调整:一是对文艺服务的对象作了重大调整,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了 ;二是 对文艺和政治的关系作了重大调整,文艺发展的空间更广阔了 。

  10.“双百”方针是毛泽东 提出的,它是我国促进科学和文化艺术发展的 基本 方针。

  11.文艺的继承借鉴与革新创造的方针是:古为今用、 洋为中用 、 推陈出新。

  12.改革开放之初1979 年,广州东方宾馆开设了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 ——中国文化产业起步的标志。

  13.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 和其他文化活动 的自由。

  14.文化产品生产和经营的政策包括三项,请写出其中的两项: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政策;以及文化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具体政策——提倡健康有益的、允许无害的、抵制低级庸俗的、取缔反动、**的文化产品的政策。

  15.文化经济政策包括四部分,请写出其中的两项政策:① 文化产业政策、 ② 文化投资政策、 ③ 文化税收政策、 ④ 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政策。。

  16.文化市场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 。

  17.文化市场包括许多组成部分,请写出其中的两部分:文化资金市场、文化艺术设施市场、文化艺术人才和劳务市场、文化中介市场、文化产权市场、版权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艺术培训,演出市场都是文化市场的组成部分

  18.凡是在互联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的,《刑法》中有关的三个罪名:(1)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398条);(2)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0条);(3)非法获取或持有国家秘密罪 (第282条)。

  19.《伯尔尼公约》 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国际公约。

  20.《伯尔尼公约》 的两项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版权独立保护原则。

  21.《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的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 ,也是参加国家最多 的国际公约。

  22.《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 中,首先界定了“文化遗产” 的内涵:既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

  23.1990 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

  24.2002 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9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25.著作权 的五种表现形式分别是:(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26.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两个大的方面。
  26.在著作权中,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叫财产 权。如何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叫人身 权。

  27.根据《版权法》规定,登记著作权出证书的,国家保护到个人死后50 年。

  28.关于电视剧的管理有两个最重要的法规:一个是国务院制定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一个是广电总局制定的 《电视剧管理规定》

  29.电视台播出电视剧要注意两点:①要坚持播前审查制度;②在每天每套节目中,进口电视剧不得超过电视剧总播出时间的 25% ,其中黄金时段不得超过 15% 。

  30.要了解出版物禁止含有那些内容,可查阅国务院发布的 《出版管理条例》 条例。要了解什么是非法出版物、什么是违禁出版物,可查阅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31.要了解什么是**出版物、什么是色情出版物,可查阅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出版管理条例》 。

  32.**出版物和色情出版物有两点主要区别:一是整体与局部的区别 ,二是前者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后者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毒害 。

  33.文化部在1992年5月27日制定了一部关于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法规它叫《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群艺馆和文化馆之间是 业务指导 关系。

  34.按照上述法规,省、地两级设立 群艺 馆 、县级、市辖区设立文化 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 文化 站。

  35.群艺馆、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的文化事业机构 ,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 的文化事业机构

  36.由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法规叫部门规章 。由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审议批准的法规叫地方性规章 。

  37.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 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38.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 起算。

  39.我国文物工作政策的基本原则是:(1)国家所有优先原则;(2)归口分级管理原则;(3)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原则;(4)保持和恢复原状原则;(5)文物所有权有限原则。

  40. 我国的文化市场政策是:“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

  41.我国的群众文化政策是:“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

  42.为了扶植和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 ,国家实现了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文艺人才培养、对外文化交流、文物保护“四优先” 政策。

  43.为了繁荣少数民族艺术,国家于1985年设立了少数民族艺术“孔雀奖” 。

  44.对外文化交流政策是:“把握方向,服从大局,以我为主,择精取优,扩大影响,促进友谊”

  45.2011 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46. 2009 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的第十一大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进入实施阶段。

  47.目前,我国出版业行政法规有《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等

  48.2001年 ,我国规模的新闻传媒集团——中国广播影视集团 成立,同年“电视传媒” 等广播影视公司上市。

  49.胡正荣在《中国广播电视发展战略》一书中将中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事业型广播电视阶段 (1940—1979年)、事业型和产业型结合阶段 (1979—1992年)、媒介产业深入发展阶段 (1992年—至今)。

  50. 1997年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出台,这是我国广播电视的基本法律依据。

  51. 我国网络传播的主管机关,公安部 ——负责互联网国际联网出入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电子公告、IP地址备案、域名管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负责互联网舆情监督和舆论引导以及网络新闻管理;原广电总局(现文管新局) ——负责网络传播音频、视频管理;原新闻出版总署 (现归入文管新局)——负责互联网出版管理。

  52.我国目前网络信息现状存在哪些突出问题?(1)虚假信息;(2)低俗内容;(3)披露隐私;(4)毁损名誉;(5)侵犯著作权。

  53.我国《刑法》中,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三个罪名分别是:(1)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3条);(2)煽动*国家政权罪 (第105条);(3)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 (第278条)。

2017年自考《文化政策与法规》重点复习题【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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