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日前,《太康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出台,为便于广大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现作以下解读。
一、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小学招生: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太康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具有太康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今年太康县义务教育招生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7月31日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8月7日-13日,组织网上报名。
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下旬完成。
三、新生入学怎么进行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
进入平台后,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如实仔细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请仔细核对证件编号等重要信息,上传的证件照片要完整清晰,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就学资格。
四、不会网上注册报名怎么办?
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五、现场审核需提交什么资料?
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到报名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重点区域学校,县教体局将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我县继续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上地址按时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有:户口
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用工合同(含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
七、在城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是否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今年继续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办〔2022〕35号)精神,已经在城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家庭,其子女入学持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户口本、网上报名信息表,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八、怎样才算报名成功了?
家长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后,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自然资源、人社、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生源名单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家长或发放《录取通知》。没有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或由乡镇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如何办理?
太康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周口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2〕22号)进行优待安置。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申请就读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
十、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有何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任何学校“掐尖”招生。
十一、对报名信息采集有什么要求?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十二、学区是怎么划分的?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十三、今年我县继续全面实施“公民同招”,“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1)民办学校在招生片区招生。所有民办学校必须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准超计划招生,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准招生。(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3)民办学校禁止招生插班生。
十四、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如何分班?
坚持“阳光分班”的原则,各招生学校提前确定分班时间、地点,要在社会各界代表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8月30日前完成分班工作,分班结果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校额是什么标准?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标准要求,原则上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县教体局将对学龄人口变化进行预测分析,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及时新建、扩建、改建学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刚性学位需求的供给。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要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和招生数等措施,按时限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
十六、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实行属地进行管理,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向县教体局进行咨询。县教体局咨询电话:682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