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 21 日——2017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17年4 月21日16:30至 5月10日16:30。
申诉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17:00至5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合计总分(无技能测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zy.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应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送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1、公共课教师(岗位01-03)、专业课教师(岗位04-14)、实验技术人员(岗位15-18)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理论知识,笔试不设合格线。
(2)岗位01-18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技能测试。其中,公共课教师(岗位01-03)技能测试通过课程试讲的形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岗位04-14)技能测试通过课程试讲与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课程试讲与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各占技能测试总成绩的50%;实验技术人员(岗位15-18)技能测试通过专业技能操作的形式进行。岗位01-18技能测试合格线均为70分。
(3)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辅导员(岗位19-20)、图书管理员(岗位21)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理论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岗位19-21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分0技术操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综合成绩计算
公共课教师(岗位01-03)、专业课教师(岗位04-14)、实验技术人员(岗位15-18)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辅导员(岗位19-20)、图书管理员(岗位21)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zy.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70、22869963 黄老师、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组、教育厅人事处及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点击下载>>>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1日
2017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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