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开始报名!2023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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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公布,7月15日开始报名,家长可以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更多义务教育招生的资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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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统筹安排特殊群体入学等招生入学原则,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有效控制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权利,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工作安排

  (一)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1.7月初公布招生办法;

  2.7月15日-8月15日,家长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3.8月27日前,县教体局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家长注册手机;

  4.8月28日—30日,在县体育中心西门一楼现场答疑。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学校入学条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注册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小学、初中其他年级转学学生:符合申请学校入学条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注册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办理方式

  1.城区学校转入学。家长可在7月15日-8月15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①登录网址(http://xsbm.xfjyzx.net/)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②扫描微信二维码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③打开定位服务→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点击进入“赣服通”→点击“专区市场”→点击“主题专区-网上大厅”→点击“热门事项中-新生入学申请及进度查询”-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2.乡镇学校转入学。家长携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于8月31日前到所在乡镇中小学校教务处直接办理(各学校具体经办人员详见附件3);

  3.小学升初中学生。学生凭《二0二三年信丰县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8日-8月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城区内小升初需要转学的,需按相关类别进行网上申报。

  (四)生源类别及所需材料

  1.城区有房产且装修入住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契税或购房发票;

  (2)近3个月的电费或水费(建议电费)使用记录等能证明已入住的凭据,如未能提交发票而实际已入住,以实地核实为准;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4)特殊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父母为独生子女,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其他情况,需补充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材料;②小产权房主子女入学,需补充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有效购房票据或银行转账记录凭证及电费开户单或缴费单等佐证材料;③拆迁安置人员子女需补充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指挥部出具的子女入学函等材料;④公租房人员子女入学,需补充提供与县住建局签订的相关协议等材料。

  注:①拆迁安置房、公租房、人才房等房产人员子女参照城区有房产人员子女入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入学;②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商铺、阁楼、地下室、车库、仓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外县户籍在我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⑴外县户籍在我县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②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⑵外县户籍在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或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②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业园学校(初中部)、星村中学、信丰二小、信丰三小(崇塘校区)等学位相对充足的学校就读,最后就读学校以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为准。

  3.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⑴本县乡镇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②固定住所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⑵本县乡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

  ②固定住所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家庭户口簿。

  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业园学校(初中部)、星村中学、信丰二小、信丰三小(崇塘校区)等有学位相对充足的城区学校就读,最后就读学校以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为准。

  4.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1)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按赣州市“双拥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赣州市军人子女入学入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拥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携带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留下军线)、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户口本复印件、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于8月30日前到信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登记办理(业务电话0797-7107293)。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政府统一拆迁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家庭户口簿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于8月28日-8月30日到县体育中心西门一楼现场办理。

  5.信丰县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县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可在8月2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填写《信丰县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摸底调查表》,由企业收集汇总后交到5G产业大楼B座六楼县商务局627和628中间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x,18170673339)提出按企业经营地就近入学学区申请,县商务局审核后将名单在8月25日前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将根据县商务局上报名单,组织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复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讲政治、保稳定,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各乡镇中小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充分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二)广泛宣传政策。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等核心政策广泛告知学生家长;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办理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积极宣传、解答转学业务,回应社会热点。

  (三)严控班额校额。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按照小学一至五年级45人、初中50人班额安排招生。大校额学校学生数原则上做到“只减不增”。

  (四)实行“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县域内进行招生,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需求。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变相违规招生,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若民办学校有严重招生违规行为,则给予削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和直到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我县现有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拟今年招生(待审批),信丰圣塔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797-2030088。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按照残疾儿童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生一案”教育安置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安置,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无法在普通学校正常随班就读的,可报名就读信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或者由学区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充分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留守儿童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各学校要组织好留守儿童入学,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档案。三是统筹做好“长幼随学”服务,遵循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城区中小学校学位情况,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逐步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规范新生信息采集管理,按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不得擅自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与招生入学不相关的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是确定所属学区的主要依据,各学校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交假户籍、假证明、假房产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学生城区学校转(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同时县教体局将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针对提交的假房产信息,将进行驳回并记录。

  (七)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规范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各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不得造成“人籍分离”现象。

  (八)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对公办学校,依规追究相关经办人、分管领导、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九)做好控辍保学。各乡镇、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点击查看附件

  1.信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2.信丰县2023年城区小学学校学区划分

  3.信丰县2023年城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

  4.信丰县2023年秋季学期乡镇学校转入学业务人员信息表

  5.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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