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紧缺局面,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范围
凡具有曲周户籍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公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经本单位及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曲周县2016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纪委、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体育局、卫计局、公安局等单位协助。
发布公告
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和“曲周组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至10月9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曲周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法院对面)。
考生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招聘报名表2份(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6张;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正式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及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交报名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并于2016年10月18至19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开考比例: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考生可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
考 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16年10月下旬,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和“曲周组工”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
2、面试
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评委组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体 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果面试成绩还相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近工作经历者优先确定)。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和“曲周组工”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费自理。
考 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审核个人档案,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和“曲周组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聘 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县委同意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招聘岗位。
(三)统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等,如有联络不畅者,后果自己承担。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310-8858581
(八)监督电话:
县纪委:0310-8858505
五、附则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曲周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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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曲周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16年曲周县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