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 周 县 财 政 局
曲 周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2016年度曲周县公开招聘(选聘)
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均衡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和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新建教育园区教师需求,补充教师自然减员,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教育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05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选聘)方法
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选聘、后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选聘对象
(1)县一中教师选聘对象:取得相应任教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体育教师选聘对象:取得足球教练证、足球运动员等级证或足球裁判员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5、统一招聘对象
(1)其它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任教学科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招聘(选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7、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或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相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招聘(选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205名教师,其中选聘38名;统一招聘167名,选聘结束后剩余计划一并纳入统一招聘计划进行招聘。
1.选聘:县一中选聘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10名,28所中小学选聘急需紧缺足球方向本科毕业生28名;
2.统一招聘:
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曲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2016年曲周县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公开招聘(选聘)程序
(一)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4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6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19日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法院对面)报名。
咨询电话:0310-8858931 。
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并领取《测评通知单》。
3.测评。测评工作在我县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测评通知单》为准。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说课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评委组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联系外地市评委组成,每个评委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抽签决定说课顺序,说课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测评结果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人员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4.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证件和报名条件,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所剩余计划一并纳入统一招聘计划,合并后岗位计划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统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8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法院对面)报名。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1)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5)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交报名费100元。于2016年9月20至22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开考比例。
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并将核减(取消)的招聘指标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层次为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下水平,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分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笔试一周后在政府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政务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说课)。
(1)面试(说课)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说课)顺序。面试评委组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联系外地市评委组成,每个评委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题本为现行人教版高中三年级、中学九年级、小学六年级的课本内容。
(3)面试(说课)方式。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说课)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说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4)面试(说课)组织。面试实行入闱管理,每组评委7人,采取体操打分法现场打分,考生面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专业岗位,根据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排序。按面试人数分配招聘计划。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予以确定。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医院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6.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 “三龄两历一身份”,主要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选择聘用学校。
具体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专业各岗位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自己的聘用学校。对于按蛇形分组法分招聘计划的岗位,各小组(n个小组)第一名确定为总排序前n名,其中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第一名,笔试成绩最低的确定为第n名;各小组第二名确定为总排序n+1名至2n名,其中其中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第n+1名,笔试成绩最低的确定为第2n名;依此类推。选岗结束后将选岗结果报编办、人社局备案。
9.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及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流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在招聘(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察。
(四)本次公开招聘(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统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有异议、体检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8858931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310-8858505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数量一览表
2、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河北邯郸市曲周县教师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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