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提升人才引进效果,优化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引进医药卫生专业急需紧缺型人才1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
引进对象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时,由县财政按实际缴纳契税50%的标准奖补,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衡阳县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按实际购房面积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144平方米):获博士学位的补1000元/平方米、获硕士学位的补600元/平方米、获全日制一本学士学位的补400元/平方米,该套住房在取得不动产产权证2年内不得交易。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及岗位计划
(一)引进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16年至2018年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5、具备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的岗位和计划。2018年计划公开引进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3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18年衡阳县县直医院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和直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初步审定、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卫生计生信息网和相关院校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直接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资料通过扫描打包压缩上传至下列邮箱进行报名:33999122@qq.com;137203175@qq.com,但在专家评审前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共设8个报名点,具体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安排如下:
1、衡阳县卫计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联系电话:0734-6834049、6838158、15973442168、13875750802
2、相关院校报名点。
①南华大学时间:2018年3月24日;地点:南华大学第一教学楼505室;联系电话:王宽宏13875750802
②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时间:2018年4月1日;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科教南楼;联系电话:朱荣华14789320033
③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时间:2018年4月3日;地点:湖南师大医学院学生活动中心;联系电话:陈敏芳13467745059
④长沙医学院时间:2018年4月13日;地点:长学医学院体育馆;联系电话:胡璇15973450002
⑤湖南中医药大学、吉首大学、湘南学院的报名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再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另行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18:00时。
应聘者根据本人意愿和报名条件在上述时间内选择任一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18年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②专业业绩(个人履历)1份;
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④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但聘用之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⑥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后果的由应聘对象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家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如低于1:2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形成有效竞争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引进计划,因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专家评审
报名结束后,对资审合格对象分岗位和专业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县招聘办负责监督。专家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家评审时间、地点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另行通知。
(四)初步审定
本次引进人才专家评审工作结束后,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体检
根据专家评审成绩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按引进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时,则从相应岗位报名人员中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卫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专家评审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1年。
五、引进纪律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公告的相关规定,坚持引进原则和标准,对引进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应聘对象与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负责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除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外,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817578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组0734-6827068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6823238
中共衡阳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0734-6824046
本公告由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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