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46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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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 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 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 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最后,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可知A项正确,当选。
  法的特征之一是具有可诉性,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规定的机构(尤其是法院和仲裁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故B项正确,当选。
  在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上来讲,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进步对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等,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谢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故C项当选。
  法与道德的区别之一是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旧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可知D项正确,当选。
  2 下列有关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历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C. 1982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三部宪法
  D. 《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A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既是中国历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也是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故选项A正确。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而非社会主义。中国历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l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故选项B错误。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而非制定而成。根据宪法学原理,只要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不变,这个国家只能行使一次制宪权,故新中国能够称为制定的宪法就是l954年《宪法》,故选项C错误。《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近代意义的宪法在中国的出现。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3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A. 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 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 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 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根据该条的规定,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加以限制,即对通信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检查理由: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进行;(2)检查机关: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3)检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属于信息传递形式,应当作为通信秘密予以保护,故选项A正确。
  本案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不具备险查理由,且人民法院不具通信检查权,故法院无权要求提供,也无权检查电话详单,所以,选项B.D错误。
  根据《宪法》第140条的规定,除该条规定的例外,任何组织或者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也就是说,通信秘密权不仅直接拘束国家权力活动,还直接拘束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故选项C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
  4 张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某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换届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给广西壮族自治区15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现有关张某能否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的论述,正确的有:(  )
  A. 由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如果张某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其不能被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
  B. 由于张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某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论是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都不能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C. 即使张某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但其亦可以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由于张某已是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需要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必须辞去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并且当选为广西壮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级人大在选举上级人大代表时,候选人不一定是本级人大代表,而且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是其他级别的人大代表。所以,不论张某是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其所属自治州的人大代表,他都可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故C项当选。
  5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对之前相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补充,并且提出了更高水平的保护要求,根据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与《伯尔尼公约》相比,其版权保护对象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
  B. 规定了《伯尔尼公约》未明确规定的作者的精神权利
  C. 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D. 引入无例外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 AC。在《伯尔尼公约》中,电脑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俗称数据库)是否作为版权保护是不明确的,但TRIPs明确了这一点,故A项正确。《伯尔尼公约》中本身就有关于作品的作者的两种权利: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故B项错误。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方面,TRIPs将《巴黎公约》规定的“驰名商标”比照适用于服务标记,比照适用于已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不相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即将相对保护改为绝对保护、跨类保护。故C项正确。任何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都不可能是无例外的,否则就不称之为原则了,TRIPs也是如此。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某一成员提供给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无条件地对全体成员国民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包括:(1)由一般性司法协助及法律实施的国际协议引申出的且并非专为保护知识产权的特权或优惠;(2)《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允许的按互惠原则提供的优惠;(3)TRIPs未加规定的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4)建立WT0协定生效之前业已生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协定中产生的权利或优惠等。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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