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承租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个人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各年级是指九月一日开学后的年级)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7年7月2 日(周日)—5日(周三)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甲10号。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
2.西城区教委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西城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