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9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9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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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9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2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3日18:00时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具体工作要求,经处务会研究,现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机构岗位职责》。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申报者须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来华留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工作方案》(川大委[2019]21号)发布之日,即2019年4月9日为准。

  四、选拔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用竞争(聘)上岗。

  (二)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2.个人申报。

  3.资格审核。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

  4.述聘答辩。

  5.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7.学校发文任用。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3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申报表》(附件2)交至国际处综合科(望江校区行政楼509室)何老师,联系电话:85403116,并将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jc@scu.edu.cn。请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点击查看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机构岗位职责.docx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岗位申报表.docx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招聘岗位.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2019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科级干部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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