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药剂和检验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7日至18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特需门诊。
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心医院,西康路266号4号楼四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