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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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已公布,报名时间:3月11日-17日,考试时间:5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0:00至3月17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新旧考试过渡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对应为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诚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3.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1日0:00至3月17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3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需于2023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9:00至12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将于2023年7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3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原文标题: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03/t20230310_6135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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