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师# 导语】各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复核陆续进行,2018年广东深圳市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也已经启动,下面®文档大全网就为您介绍一下该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具体安排,希望考生及时查阅。
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7月25日10:00至7月31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执行。
(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附件5);
2.《考生报考书》一份(附件2);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4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3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