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 工程名称: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长沙市
三、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 空调设备安装。
2、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协助、工程维护。
3、 材料品牌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
4、与各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工作,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运行和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
5、整个施工过程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等。
6、中央空调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四、 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总价包干方式。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和合同附件内容执行,相关参数及设备、材料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2、乙方对合同附件中所要求的设备、材料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材质要求等不得私自做出修改或变更。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五、 工期:
1、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天,乙方同时配合装修公司进度。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装修装饰工程的延迟以及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才可相应顺延。
3、本项目竣工日期是指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六、 工程总造价: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干方式,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00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在开工前协调好各安装方相互配合的关系;解决施工临时占用区域(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和中转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提供5KW的临时施工用电。保证施工用水电接口离施工现场不超过30米。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按乙方实际用电量计量,用电单价以电力局规定的施工电价加损耗计价计算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计量,用水单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施工水价加损耗计价计算水费。上述水电费由甲方直接交与供电的土建总包方或装修公司。
第三条 工程结算
本合同全部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 (即¥ 元),乙方进场施工。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按设计要求所有工程安装完毕,管道试压保温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元)。
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三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
5、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个系统自竣工日期起
第四条 施工管理
一、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二、 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业主或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与监理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四、 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问题,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出面协调处理。
五、 乙方施工质量由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管理,并填写《小机施工过程质量跟踪确认单》,乙方凭此单才能到甲方财务部办理工程结算。
第五条、安装质量及竣工验收标准
一、空调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1、在施工中所采用的工艺、材料及组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如下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对须送检的材料或设备应先检后用,检测费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材料和设备不准进入工地,甲方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材料必须按本合同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变更。
3、甲方和监理方在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对不合格的部位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二、本工程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
三、材料验收:进场材料由公司施工管理人员认真核对材质证明文件,共同检查是否与合同的一致,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应拒收。对已安装的材料如与品牌不符合应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四、安装监督:工程安装按设计师的技术交底安装,如果现场情况与图纸设计不符合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由于单方面变更引起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五、压力试验:如果为水系统,管道试验压力为0.8 Mpa ,1小时后压降≤0.02MPa,12小时后管道系统无渗漏为合格。如果为一拖一或一拖多氟系统,铜管试验压力为2.3 Mpa,观察压力是否下降,若无下降即为合格,但温度变化压力也会变化,每变化1℃,压力会有0.1kgf/cm2的变化,应予修正。检查有无泄漏可采用手感、听感、肥皂水检查。
六、冷凝水试验:全部管道做充水试验,冷凝水均能顺利排放为合格。如果采用PVC给水管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5M。
七、隐蔽工程验收:管道保温密实,胶水涂到位,保温层外包塑料薄膜,防止冷桥。空调安装工程在装修吊顶封板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八、系统调试验收:试车时必须由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进行,整个工程验收由业主方、甲方负责人、施工方共同进行,并由三方签字认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无故不执行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乙方以不低于合同的3%进行经济补偿。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施工、无故延长工期、中途退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保修期内,如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若发现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除返工重做外,甲方视乙方情节、态度每次处违约金200至1000元。
五、如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
第七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长沙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