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代表(甲方): 承包人代表(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X市X区X小区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120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8、总工程的费用为XX元,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
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