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2021年天津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11月10日版)

副标题:2021年天津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11月10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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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天津卫生人才网获悉,2021年天津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11月10日版)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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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考生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须知如下:

  1.考前14天内,考生非必要不离津,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并正确佩戴。

  3.全部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4.考试严格执行“3+1”码联查措施。考生考前须提前准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天津健康码带金盾标记)。自11月11日起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tjwsrc1993)微信公众号中“相关信息—考生”栏目,完成《天津考区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健康书》注册,登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等流调信息,生成考生健康码。入场时,出示实时“3+1”码。

  5.境外抵津考生,有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在主动完成健康申报,完成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6.考前14天内,自外省区市(非中高风险)来津返津的考生,须主动上报所在考点,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7.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伴有咳嗽、咽痛、新发咽干、咽痒等症状的,及时主动报所在考点,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8.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主动上报所在考点,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9.考场一般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10.考生于考试当日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出示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实时天津“健康码”、“接种码”(天津健康码带金盾标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健康码”、准考证、身份证等,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进出考场,须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1.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12.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使用非随身手机(或非常用手机卡)出示行程卡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tjwsrc1993)。

  提示: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将参照国家与我市有关规定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变化与管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影响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实时查询;天津市重点涉疫地区排查管控范围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tj.gov.cn/)”和“津云微信公众号”中查询,天津市疫情防控措施可拨打022-12345查询。

  联系电话:022-58077811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天津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11月10日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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