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阅!2023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招生流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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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提醒家长们,2023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招生流程已经公布。家长们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和流程。为确保孩子顺利入学,家长们需提前了解招生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的招生工作,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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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摸排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区域统筹原则。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安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位供应、生源数量等,分批次统筹安排入学,保障有序招生,保证公平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具有本县户籍或非本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前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具有本县户籍或非本县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务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生源类别

  生源类别分为三类:房户一致生、统筹生和政策保障生。

  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为“房户一致生”,不完全一致的为“统筹生”。

  统筹生分为以下几类:

  A类统筹生: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区范围内(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但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家庭自有产权住宅地址两者不一致或无家庭自有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

  B类统筹生:

  ①非学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18年2月1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小学需近6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初中需近3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政策性拆迁户未交房的可按原房产报名。

  ②非学区内户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籍,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2018年2月1日后取得房产证的,小学需近6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初中需近3年内没有安排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C类统筹生:非学区内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没有自购房或自建房,但实际租住在学区范围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主要有两类:

  ①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日期前取得营业执照(小学2022年11月30日前、初中2023年2月28日前),县内户籍须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外户籍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实际居住。

  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务工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小学2022年11月30日前开始缴纳、初中2023年2月28日前开始缴纳,且期限内没有间断)。县外户籍还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实际居住。

  政策保障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县人才、营商优待政策对象子女;港澳同胞、中国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保障的对象。

  为保障教师队伍稳定,让教师安心工作,对当年有子女在本人任教学校入学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关心照顾。

  (三)招生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要求招生。

  开化县天地小学、开化县钱学森学校(筹)与开化县实验小学同学区招生。开化县钱学森学校(筹)招录的新生暂借芹阳小学校舍教学,待学校建成后迁入新校舍教学(计划2024年秋季投入使用,根据工程进度,可能提前投入使用)。

  开化县崇化初级中学在开化一中、开化二中学区内招生,录取办法与全县学校统一。因住宿条件限制,录取新生中学区内乡村学校毕业生比例不高于30%。

  非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县外学校一律不得在开化县招生。市外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在我县招生。

  小学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1.实验小学、天地小学、钱学森学校(筹)招生范围: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1-26号。

  2.北门小学招生范围:江滨北路1-24号,芹北路,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星群村、龙潭村(上溪、蟠桃山)、桃溪村(横坑、环碧)、密赛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号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号38号以上区域。

  3.城东小学招生范围: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等区域,原金村乡。

  4.芹阳小学招生范围: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及工业园区等区域。

  5.华埠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金星、华东、华民、昌谷、华一、华阳、毛力坑、华兴、叶溪、华锋、东岸居委会、横街居委会、枫树底居委会、果木场、永丰村、界首村。

  6.中国海外马金希望小学按原招生范围招生,乡镇其他小学按户籍在本乡镇内学校就近就便入学。

  初中学区划分:(户籍登记地址或自有房产所在地址)

  1.开化一中招生范围:江滨北路1-24号,工人路单数号—解放街60号以上—渠东路40号以上—渠西路40号以上;龙潭村(原上溪、蟠桃山)、星群村、国庆村;林场路,桃溪路,芹南路单数33-9号以上,芹南路双数38号以上,芹阳办翁村(原翁村、后江)、汶山(原汶山、田里、丰新)、十里铺(原十里铺、塔底、农场)、高坑坞(原高坑坞、坞口)、岔里、丰源、桃溪(原横坑、环碧)、密赛村,罗丰村;音坑乡、中村乡。

  2.开化二中招生范围:江滨南路、江滨中路、江滨北路24号以上,工人路双号数,解放街1-60号,渠东路1-40号,渠西路1-40号;芹南路单数号截止1-33-8号,芹南路双号数截止2-38号,岙滩村、岙滩新区、凤栖花苑、凤翔苑、龙腾苑、御龙家天下、兴岙小区、凤凰盛世、一品梧墅小区;江滨东路、建学路、凤凰路、古溪路,小桥头村、黎明(原坝山底、陈村、塘口)、梓林(原梓坑、林坞)、泉坑、文圣(原更生、横枝)等行政村;芹阳中心安置小区(东城新苑)、东城锦苑,金丰村(包店、杨邵)、山甸村、青联村、新安村、下茨村、独山村、下溪村、朝阳村(新下、新建、皂角)等区域;原金村乡,林山乡。

  3.开化三中:华埠镇(不含开化二中学区范围)、桐村镇、杨林镇。

  4.池淮镇初中:池淮镇、长虹乡。

  5.苏庄镇初中:苏庄镇。

  6.马金镇初中:何田乡、马金镇、齐溪镇。

  7.村头镇初中:村头镇、大溪边乡。

  8.崇化初中:开化一中学区;开化二中学区。

  未在划定学区内的新建小区(凤凰天成、凤鸣府、悦江府、中梁望府、中梁华府、贝林星月湾、升龙苑、云栖珑庭、云栖雅苑、凤凰合院等)在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并已入住的业主子女,允许就便选择就读意愿学校报名。

  (四)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制定(详见招生公告),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招生报名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5月前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6月组织招生报名,7月分批组织录取,8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平台、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及其他形式主动公开。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均在“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浙里办APP”后,进入“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并确定报名就读学校或区域。房户一致生按户籍和房产所在学区填报就读学校,统筹生中的A、B类统筹生可按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填报就读意愿学校,C类统筹生报名时填报就读意愿区域。

  报名时请准备相关材料,如:出生证等。不同类别的生源还需准备个性材料,如:经商、务工人员的租房证明(含租住详细地址及房东电话)。

  2023年天地小学和实验小学实行绑定报名、派位入学。即报名时将天地小学和实验小学作为同一个就读意愿学校,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时兼报两校,录取时通过派位确定入学学校。

  政策保障生提供由相关部门(如:统一战线部、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人才办、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等)确认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政策保障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到县教育教育科报名。

  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户籍所在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利按照相应的录取规则参与学校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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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信息审核及积分计算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家长,家长应及时予以纠正,县教育局进行复核。审核结束后,根据报名入学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监护人营业执照、监护人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分类,按积分排序,按生源类别通过“开化县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分批次公布审核结果并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A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入学儿童少年学区内户籍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

  B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学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排序时B1类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在前,B2类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在B1类后;

  C类统筹生积分办法:按营业执照办理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每满1个月计1分,不足1月按1月计,两项积分不累加。

  各类积分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31日。

  (八)招生录取

  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分批次录取各类生源。“房户一致生”原则上在学区内学校录取,“房户一致生”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A类统筹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录取;“B类统筹生”在“房户一致生”“A类统筹生”录取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B1类排在B2类之前)先在所填志愿学校统筹录取,所填志愿学校未录取的在其他学校的“B类统筹生”录取完成后统筹录取;“C类统筹生”在“房户一致生”“A类统筹生”“B类统筹生”录取后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录取学校。

  城区小学的统筹顺序:实验小学和天地小学→钱学森学校(筹)→北门小学→城东小学→芹阳小学;

  城区初中的统筹顺序:崇化初中→开化县第二初级中学→开化县第一初级中学。

  实验小学、天地小学在整体录取完成后,按两校录取相同数量的同类生源原则,由电脑派位决定各类生源录取学校。

  “政策保障生”的入学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安排入学学校。“政策保障生”录取名额从学校相应的招生计划中核减。“政策保障生”需逐级申报、审核和按规定公示。

  开化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与开化一中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由开化一中协助少体校开展学员的文化教育等教学管理。教育局和开化一中派员随行监督少体校的招生工作,同时对学员品德、学业等进行相关考察,最终名单需教育局、少体校、开化一中共同确认。与“政策保障生”同批次录取。所招收的学员在开化一中注册学籍。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特殊教育评估专家组评估鉴定后分类安置。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儿童少年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中重度智障儿童到开化县培智学校就读(联系电话:0570-6212598),轻度智障儿童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其它类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到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中无法到学校参加正常学习的,经家长申请,由开化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安排送教上门,需要延缓入学的必须办理缓学手续。

  (九)录取名单公示发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县教育局通过招生平台、开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分批次公布城区每一所学校的各类对象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录取结果抄送各招生学校,由各学校通知录取学生法定监护人。

  (十)编班与学籍注册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设置班级数,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非必要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所有初中毕业生均以初中的学籍信息作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主要依据。

  三、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与督查力度

  县教育局全面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禁学校或教师干扰学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督导科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与区域统筹

  完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积极有序推行“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学服务的举措。按省民生实事落实基本要求,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入学,切实做到应入尽入。优先安排父母和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加强与随迁子女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帮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在户籍地依法依规入学。为落实好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探索“长幼随学”,实施“长随幼转学”政策,即: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家长意愿,允许兄(姐)转入二孩、三孩的学校就读。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整村搬迁的村民子女入学,在城镇学校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打破户籍限制,实行优先保障城镇优质学校学位。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采用专家评估确定入学安置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加大管理骨干、名优教师交流,推进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举措,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建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落实招生违规问责与“双减”措施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县教育局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一律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四)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

  招生咨询地址:开化县教育教育科(开化县芹北路13号201、202室)

  招生咨询电话:0570-6021525

  招生监督电话:0570-65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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