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2022年山西晋城高平市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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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山西晋城高平市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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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1.指导思想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助推“双减”政策落地。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2.基本原则


  (一)学校划片招生原则

  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划定学区,市教育局在对市区居民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科学分析后,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合理制定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案;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划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村适龄儿童少年在安置点就近划片入学。

  (二)免试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提前选拔、竞赛、考试、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来选择学生。

  (三)班额相对均衡原则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五公开”,即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报名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实现生源配置均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目标。

3.招生对象


  小学为年满6周岁未入小学就读的高平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初中为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休学未升入初中就读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外县小学毕业生必须为高平市户籍或符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

4.招生办法


  (一)小学学段

  小学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 线上登记

  8月4日至8日,适龄儿童家长在“晋来办”信息服务平台(“晋来办”微信小程序、“晋来办”支付宝小程序、“晋来办”APP均可)的“高平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的“公办小学”模块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8日24时。

  2. 学校验证时间安排

  8月10日至11日,农村小学就读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监护人,持“线下验证码”及户口簿,到划定的服务片区学校进行验证录取。

  8月16日至17日,市区6所小学(东方红小学、东方红小学集团红旗校区、实验小学、高平六中小学部、城南小学、凤和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线下验证码”及验证资料,到服务片区学校进行验证。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18日至19日,市区小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线下验证码”及验证资料,到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进行验证。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

  3. 登记验证资料

  (1)乡镇小学:范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验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登记验证。

  (2)市区小学:

  ①范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材料登记验证。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的户主可为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适龄儿童单立户或将户口挂至亲戚名下的且监护人无住房的,按原户口所在地或父母亲户籍所在地确定其学区。集体户按家庭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学区。

  在市区购房的除房屋产权证外以下材料均可视作房产依据:住宅土地使用证、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市区拆迁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等。无市区户籍凭购房手续入学时,购房者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不能作为学区划分的房产依据,已缴纳房款但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区划分的房产依据。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

  4. 验证资料其它要求:预防接种证不再作为登记验证资料,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核验。户籍资料、房产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5. 缓学办理

  年满6周岁高平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应达到入学年龄学年前向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提出申请,并由中心校报市教育局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资料。

  (二)初中学段

  1. 招生方式

  乡镇初中招生采取“对口直升、登记入学”的方式,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乡镇初中登记入学。市区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分配”的方式,分配到校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2. 登记时间

  乡镇初中具体登记时间由各初中学校确定并对外公布;市区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验证资料后分配初中学校。

  3. 休学办理

  当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少年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升入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向初中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备案。休学期为1年,休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休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材料。

5.均衡编班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实行均衡编班。乡镇中小学校按学校组织实施、中心校负责监督、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市区内中小学校编班由各学校统一时间实施,市教育局监督,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具体阳光分班时间由市教育局、各中心校根据招生情况确定。

6.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心校、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作为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树立教育全局观,坚持政策的连续性,不断提高纪律约束性,在规定时间验证录取学生,坚决杜绝擅自接收学生造成人籍分离或一人双籍现象。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任何学校不得通过采集、招生等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二)强化履行法律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针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法律强制性。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要在规定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毕业小学及中心校要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以《高平市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为指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法开展鉴定安置,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要做好中度残疾儿童的接受入学,对于具备学习能力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认真落实对孤残儿童、脱贫户、“三类户”子女的资助政策,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33号),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住宿需求。

  (四)落实优待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优先保障引进人才子女、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女接受教育;按照《高平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的办法》规定,满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贯彻落实《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五)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广泛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监督。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信息内部核查,减少证明材料,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实现“家长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方便群众,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

  (六)其他工作

  1. 各小学在登记报名、验证录取时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帮助适龄儿童监护人开展线上登记,并做好咨询和招生政策解释工作。

  2. 高平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期间设立咨询电话:2268921(小学)、2268906(初中)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各中心校、学校也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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