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其中,信息技术须为C等及以上等级,劳动教育、美育均须为B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须为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采用综合录取和特长录取两种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录取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各类计划录取标准。第一组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等四门科目;第二组合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优势学科等从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中确定四科,其他两科及考查科目为第三组合。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学生成长需求和办学需要制定具体录取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录取时根据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录取标准。
(2)特长录取。录取范围是经普通高中学校专项考核测试确定具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科技创新类和艺术体育类等四种类别。特殊才能招生录取实行教育部门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各高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招生简章。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潍坊教育发布”“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各普通高中网站等多个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关于中职学校录取顺序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志愿,职业教育志愿两个批次顺序录取。
1.“3+4”志愿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3日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志愿的录取。此政策应告知所有报考学生及家长,做到“应知尽知”。
2.职业教育志愿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先录取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括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按1:1.2比例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根据学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其他职业教育志愿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
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投档完成时间为7月25日前。7月26-27日,各职业院校组织投档学生报到,未报到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作未录取处理。首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一次征集志愿报名录取,完成时间为7月31日。如仍有学校未完成计划,经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8月5日前上传中考平台后由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审核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关于中职招生录取注意事项
1.在职业教育志愿中,包含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初中毕业生报考“3+4”和职业教育志愿,也需在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特别是职业教育志愿中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也要通过中考平台填报。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全部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录取。
4.注册入学时间提前。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学生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注册入学。各中职学校8月5日前将注册入学的学生名单(含市外学生)上报到中考平台,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审核打印录取名册,凭录取名册办理学籍注册。
5.春季不再注册学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潍教明电〔2020〕5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职普融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实行秋季注册(春季不再注册学籍),各县市区不得强制将学生分流到中职学校。对个别学业困难且自愿到中职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由初中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此外,2023年报考技工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在潍坊市中考平台上填报技工院校志愿。
原文标题:2023年潍坊中考政策公布
文章来源:http://jyj.weifang.gov.cn/XWZX/ZTXX/ZSKS/202306/t20230605_62068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