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之字可代人、事、物,定名之间可译“的”;用作动词“去、往、到”;用作助词可不译。
1.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用作助词:
a.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b.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c.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例: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d.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用作动词:
可译为“去、往、到”。例: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其
其字可代我和他,远指近指“这”和“那”;后带数词译“其中”,表示反问译“难道”。
1.用作第三人称,相当于“他、她、它(们)”。例:妻跪问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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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用为第一人称,相当于“我(的)、自己(的)”。例:并自为其名。(《伤仲永》)
3.在句中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难道”、“怎么”。例:其真无马邪?(《马说》)
4.指示代词
相当于“那”、“这”之类的词。例: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5.指示代词
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
以
“以”作介词“把、拿、用”,因为、按照、在、凭、从;又作连词如同“而”,偶尔通假要分清。
1.作为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以”后省略介词宾语。)策之不以其道。
表示时间处所,译为“在、从”。
2.作为连词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表示范围译为“到”、“已,已经”。例:固以怪之矣。
于
于字可译到、在、从,也可翻作对、与、同;形容词后表比较,动词之后表被动。
1.对,对于,向。例:贫者语于富者曰。
2.在,从。例: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
3.与,跟,同。例: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4.到。例:指通豫南,达于汉阴,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5.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鱼我所欲也》)
6.被。例:受制于人。
而
而作连词要分清,并列承接与转折;承译“接着”转译“但”,状语后头表修饰。
1.表示并列,相当于“而且”、“又”、“和”或不译。例: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2.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而且”、“并且”、“就”或不译。例: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3.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然而”、“可是”、“却”。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4.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动词和状语,相当于“着”、“地”等,或不译。例: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醉翁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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