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文秘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 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吉安市区(含吉州区、青原区)户籍或常住吉安市区。
2.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一年以上、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3.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4. 身体健康。
5.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市人社局就业科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22室)。
2.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0796—8223512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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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吉安市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