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的读后感500字-五年级小学生读后感500字3篇

副标题:五年级小学生读后感5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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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导语】读书不但可以滋润读者的心灵,充实读者的精神世界,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面对生活的状态,多读一些好的书籍吧,它会让你受益终身。相信不久的以后你也会爱上读书!下面是®文档大全网整理发布的“五年级小学生读后感500字3篇”,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篇一】

  最近,我读了《烂漫的天空》,当我看完最后一个字,轻轻合上书时,思绪犹如潮水般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平息,其中《女孩和栀子花》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它让我深深地记住了一句世间最美丽的语言:给,永远比拿愉快!

  故事讲述的是小女孩家门前有棵栀子树,它为了帮助主人实现愿望,不惜让树精把它的花变成漂亮的裙子赠予小女孩参加舞蹈比赛、把她的绿叶变成小舟载着她去寻找心爱的男孩……栀子树默默付出一切,却依然无怨无悔,感到非常快乐,她这种无私忘我的献身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爱的真谛——给予是快乐的,这不由也使我想起了我的叔叔。

  他是一位针灸医生,每个周末他都会去敬老院参加义工活动,给那些孤寡老人免费治病,一晃十来年过去了。前不久,听妈妈说,叔叔又在给一位16岁瘫痪在床的小姑娘免费医治。据说为了治病,一年里她的父母亲变卖家产,背着她访遍名医,却始终未见起色。叔叔得知后,骑车一个多小时特地赶到小女孩家,几乎失去生存勇气的小女孩起先拒绝治疗,是叔叔一边用温暖的言语鼓励,一边每天为她针灸一小时。日复一日,三个月过去了,小女孩的脚慢慢有了知觉,她的父母亲欣喜若狂,见了叔叔就当华佗在世,感激涕零。六个月过去了,小姑娘能站起来了,叔叔再次鼓励她要战胜病魔。后来喜讯不断传来,又针灸了几个月,小女孩居然能奇迹般地走动了。现在这个小姑娘已经完全康复,成了正常人。那天叔叔从无锡来我家,爸爸半开玩笑地说:“你小子,真的免费治好了她?真没收钱?”叔叔只是欣慰地笑笑。倒是一旁的阿姨告诉我们:“是真的,一年呀,硬是一分钱没收。庆幸的是他们一家,现在都把他当恩人。”叔叔的这种无偿为他人治病,自己却也乐在其中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从心底佩服他。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故事中的栀子树不正和叔叔一样吗?幸福着别人的幸福,快乐着自己的快乐!




  【篇二】

  “法律”这个词语,我想大家并不陌生。生活中,大家可以在电视上、报纸上以及大人的谈话中了解到有关法律的知识。在大家的眼里,法律是无情的、可怕的,它可能会让人永远得不到自由。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有了各种法律法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平。《依法治国》这本书就能告诉我们有关法律的知识。

  第一次得到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五星红旗、万里长城和天一安一门,这是中国的代表;中间是一座天平,代表和平;“依法治国”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写在天平的上面;整个封面是凝重的紫色,让我肃然起敬。

  我带着敬意走进了法律现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在法律面前,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不管是干部还是百姓,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人人平等,只要犯了罪,都应该被判处相应的刑法。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个高二学生,家里经济条件较好,孩子从小娇生惯养,花钱如流水。父母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他又想出去花钱,于是,将家里的现金偷走了。父母发现现金被盗,问儿子有没有拿,儿子坚持说自己没拿。父母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知道是自己儿子偷的,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儿子,但公安机关认为孩子已涉嫌犯罪,对于请求予以驳回。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这么做会抹黑自己的形象,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八点钟的太阳,要朝气蓬勃地健康成长。

  法律能让生活更加和平。有了《物权法》,大家都会拾金不昧;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生可以安全坐校车;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法律,在我心里是美好的。作为一个小学生,要与法律作朋友,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



  【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依法治国》,其中一个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一天下午,贵阳市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人路过操场时,发现了一个橙色的小钱包放在小凉亭的石凳上。三人打开钱包,看见里面竟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的现金和许多证件,三人着实吓了一跳,班干部杨光雨当机立断,把它交给了学校门卫袁爷爷。袁爷爷接过钱包也吓了一跳,这样的“大鱼”他从没见过:74张100元现金,7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第二天经过努力,老师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确认无误后,失主陈女士领走了失物和现金,并在好人登记薄上写下了表扬语:“谢谢你,钱收到了。”三位少年拾金不昧的消息传开后,有记者去采访,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要!如果我们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不一样呢?”

  多么朴实的话语啊!我觉得拾金不昧的品德很高尚,三位小伙伴是我们的好榜样。记得新学期刚开学,大队长李杨锐丁和陈昊炜同学拣到了1条熠熠生辉的金手链,他们没有一丝杂念,立即交到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第一时间还给了漕桥润源化工厂承波君阿姨。学校在联合晨会表扬了他们的先进事迹,为他们颁发了“拾金不昧小标兵”的奖状,多么光荣啊!

  其实拣到小东西不占为己有也很光荣。我们的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已经成立15周年了,上面记载了4000多名拾金不昧者的名字,积攒的无主钱物全部用于帮助有困难的人,队员们的做法在江苏《少年号角》上还进行了宣传展示。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一位好少年,很幸运,我做到了。星期二中午,我在回教室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毫不犹豫地交到了拾金不昧小银行,我还获得了少先队大队部颁发的“拾金不昧章”,多么自豪啊!

  拾金不昧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和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就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纪观念。我要为拾金不昧好少年点赞,为自己的小小诚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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