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考前重要考点梳理 篇一
1.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行为。
2.主要监督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
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
4.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①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②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③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2.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考前重要考点梳理 篇二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召开由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成情况,其中对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应每月监督检查。
4.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验收后三天内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5.监督机构对查实的问题可签发“质量问题整改单”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也可签发“临时收缴资质证书通知书”。
6.竣工验收时,监督机构应参加竣工验收的会议,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
3.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考前重要考点梳理 篇三
事故发生,现场人员立即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1.事故调查。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6.提交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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