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扬州邗江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7月8日-12日入学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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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江苏扬州邗江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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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扬教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邗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科学、明晰、便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严禁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正常儿童,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责成监护人保证其入学。各学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招生时间

  今年各小学一年级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1—25日。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8-12日。全区按校设立报名点,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凭常住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和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新生报名后,各小学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办法

  1.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依据“就近入学、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合理划分施教区。适龄儿童应按划定的施教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出现空余学位的热点公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各校在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不得进行任何入学考试或智商测试,也不得以各种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录取,更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2.所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规定网上传送新生入学信息及相关资料,在报到注册时间内按相关通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注册手续。家长也可持上述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接受资格核查。家长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上传入学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注册,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本地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户籍、房产(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实际吃住必须一致。若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由区招生办按照常住地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房产办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今年5月底,并实际居住,施教区范围内同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入学房产认定。

  4.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区小学就读的,享受“市民待遇”。携原籍户口簿、父母双方居住证(截止时间为今年5月底)、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若居住地所属学区学额已满,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在扬州市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市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5.拆迁户在分配或购买新房后,应持新的房产证及户口簿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拆迁户在新房产尚未分配到位的过渡期间,凭户口簿、拆迁协议等材料到原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6.建立“政府支持,社会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体子女享有平等教育的权益。在公道小学举办宏志班,困难家庭要求到宏志班就读的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每年核发的《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区特困职工特困证》等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宏志班上学。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全区公办小学按有关规定对困难群体子女免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确保我区每一位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7.积极做好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0〕1号)文件要求,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摸清学龄前残障儿童信息。要会同乡镇(街道)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掌握适龄残疾儿童的数量和残疾情况,建好残疾儿童档案(包括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少年儿童),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二是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区内建立特殊教育中心,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三是加强条件保障。规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全区覆盖,配好资源教师,为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创造条件。四是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统一要求,对本地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聋、盲、哑三类及患自闭症的儿童劝其到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扬州市杨庙镇纵一路,联系电话:87938905。智障儿童告知其到邗江区启智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邗江区蒋王小学内,联系电话:87116056。

  8.积极做好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规范落实优待政策。以上人员子女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9.严格均衡分班,实施零起点教学。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学校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各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基教科,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招收起始年级学生一律不得出现大规模、超大规模班级,提倡小班化教育

  10.进一步优化双胞胎(多胞胎)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今年,电脑随机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和学生可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绑定”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家长和学生申请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学生将作为一个号,在电脑随机派位时将出现同时被派中或同时不被派中两种结果;若家长和学生不申请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学生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按时公布施教区范围及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严肃招生纪律。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区教育局对群众反映的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将对照政策,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3.推进标准班额办学。大力推进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严禁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4.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严格学生信息管理。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5.招生期间,教育局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相关咨询,咨询电话:87862269(基教科),监督电话:87869292(党廉办)。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社会广泛关注,各校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22年邗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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