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河北邯郸复兴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各中心校、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2.坚持公民同招原则,继续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全部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区教体局、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3.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生摸底和宣传:7月21日前,各学校在对口服务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农村社区广告宣传栏内张贴“招生简章”(含本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联系方式、学校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2.学校查验资料、登记预录:7月21日至7月31日期间,由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等到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学校接受报名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登记造册报区教体局审核。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及以上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3.区教体局审核备案:7月21日至8月5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报送的学生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和调剂,最终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
4.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前,学校按照区教体局审定的学生名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5.补录工作:8月23日——8月25日,根据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教体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录。
6.新生建档:9月10日前,做好一年级新生档案留存及信息采集等工作。各学校要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儿童等进行分类统计建档。
(二)公办初中
1.小学申报:7月21日前,各小学按照对口初中划片范围分类登记,并向区教体局申报六年级毕业生名单。
2.确定分配名单:7月21日至8月5日,区教体局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按照划片就近的原则,制定辖区各初中学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方案”和“新生花名册”,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交各初中学校。
3.初中学校预录:8月6日至8月10日,初中学校依据区教体局提交的“新生花名册”印发预录通知书,由各毕业小学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到初中学校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等进行核验。
4.市教育局审核备案:8月11日至8月12日,各初中学校将预录情况造册报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3日至15日,经初中学校预录核验和区、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的小学毕业生,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或通过学生毕业小学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毕业小学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每一张通知书都按时准确送达学生监护人手中。监护人接通知后按要求带适龄子女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初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6.调剂补录:8月20日前,对有异议的学生或民办学校未录取要求回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区教体局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对学生、学校情况进一步了解核验后调剂补录。
(三)民办学校
1.组织实施。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辖区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招生办法。区教体局切实履行招生计划制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科学核定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级行政区域内招生。
3.具体要求。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采取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平台(软件),随机派位过程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
4.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二)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区教体局深入开展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完善并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的特殊性,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六)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做好“在籍在册”学生的核查工作,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注册学籍。
(七)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探索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八)做好均衡分班。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统一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完成。
(九)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体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多方面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降低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
5.推进“阳光招生”
(二)推进阳光招生。区教体局和学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三)严格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区教体局将责令学校立即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区教体局将责令立即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普通中小学招生,违规参与招生的由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解读入学政策,宣传教育公平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6.规范招生行为
(二)严格规范招生。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全面加强招生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不得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不得通过给中介回扣、许诺升学、优惠学费、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入校、入户进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等。各学校必须依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差额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学校不得私自招收片外学生。对于私自招收的片外学生,不予学籍转入。
7.相关附件
复兴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1.岭南小学及其南校区(光华小学)
招生范围:
A前进大街以东、建设大街以西、人民路以北、丛台西路以南(不含邯钢百六生活小区)
B建设大街以东、百花街以西、八一路以北、丛台西路以南
2.复兴小学
招生范围:
A人民路以南、铁西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军营路经沁河(胜利桥)至复兴路沁河桥向西沿复兴路以北
B军营路以南、铁路4号院西围墙及其延长线以西、沁河沿线(胜利桥至孟仵桥)以北
3.建设北小学
招生范围:
A砖窑路以南、联纺西路以北、百花大街以西、光华大街以东(不含东邢台和69处社区)
B前、后郝村社区和聂庄社区
C砖窑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京广线以西、光华大街以东。(不含前郝村、聂庄社区以及丛台区所属各社区)(该区域为碧桂园雍华府小区配套小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
4.百花第二小学(荣盛城小区配套小学)
招生范围:
A铁路大院社区以南、邯钢厂区以东、京广线以西及南十里铺社区
B荣盛城小区
5.前进小学
招生范围: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丰泽路以东、建国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
6.人民小学
招生范围:建国路以南、东百家街以东、复兴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含邯钢百六小区、不含先锋苑小区)
7.百花小学
招生范围:
A丛台西路以南、建设大街以东、人民路以北、京广线以西(不含建材机械厂生活区)
B人民路以南王郎社区、谢庄、裴庄户藉学生
8.铁路小学
招生范围:
A铁路大院社区
B军营路以南、铁西大街以西、铁路4号院西围墙及其延长线以东、沁河以北
9.箭岭小学
招生范围:箭岭路-凯旋路以南、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北、铁西大街以西
10.赵苑中学小学部
招生范围:
A联纺西路以南、前进大街以东、箭岭路-凯旋路以北、铁西大街以西
B69处社区
11.区第二实验小学(先锋学校)
招生范围:
A铁三局系统各社区
B先锋路以南、百家大街以东、人民路以北、东百家街以西
C联纺西路以南、箭岭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该区域为箭岭小区配套小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
D箭岭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百家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后百家社区)(该区域为美的锦观城小区配套小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
12.阳春小学
招生范围:北环路以南、联纺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光华大街以西(不含聂庄、后郝村社区)
13.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西环、北环路以内、联纺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不含东邢台社区)
14.西小屯小学
招生范围:西小屯社区
15.赵王城学校小学部
招生范围:邯钢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古城路以西
16.百家小学
招生范围:
A前百家社区、后百家社区
B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丰泽路以西、先锋路以北、百家大街以东
C先锋苑小区
17.东邢台小学
招生范围:东邢台和西邢台社区
18.西大屯小学
招生范围:西大屯社区
19.庞村小学
招生范围:庞村社区
20.沁园小学
招生范围:
A孟仵社区
B京广铁路以西、铁西大街以东、人民路以南、沁河以北
西部乡镇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一)户村中心校
1.户村小学:户村村、郭河村、宿庄村、蔡河村
2.霍北小学:霍北村
3.林村小学:林村村、钢铁社区
4.酒务楼小学:酒务楼社区
5.齐村小学:齐村村、涧沟村
6.东常赦小学:东常赦村、西常赦村
7.葛岩嵛小学:葛岩嵛村
8.张岩嵛小学:张岩嵛村
9.康河小学:康河村、肖河村、陈岩嵛村
(二)康庄中心校
1.北李庄小学:北李庄村、南牛叫村、牛叫河村
2.康庄中心小学:贾沟村
3.中庄小学:中庄村、会星头村
4.停驷头小学:停驷头村、师窑村
5.姬庄小学(教学点):姬庄村、西店子村
6.于二庄小学(教学点):于二庄村
7.南李庄小学(教学点):南李庄村
8.东店子小学(教学点):东店子村
9.石坡小学(教学点):石坡村、张庄村
10.康庄小学(教学点):康庄村
11.乔沟小学(教学点):乔沟村
12.东望庄小学(教学点):东望庄村、西望庄村
13.后牛叫小学(教学点):前牛叫村、后牛叫村
14.蔺家河小学(教学点):蔺家河村
(三)矿业小学:林西社区、纵横社区
(四)祥云小学(原陶二小学):陶二矿生活区、大河坡村、东高河村、西高河村
复兴区中学招生服务范围:
1.市三十二中
招生范围:
A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和丰泽路以西、人民路以北(根据2022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居住在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三十二中、复兴中学)
B前进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北、联纺路以南(该区域为箭岭小区配套中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根据2022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居住在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三十二中、复兴中学)
对口小学:百家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美的锦观城小区配套小学(在建)
2.复兴中学
招生范围:
A前进大街以西、东百家街和丰泽路以东、箭岭路以南、复兴路以北(根据2022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居住在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复兴中学、市三十二中)
B光华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复兴中学和市第十中学)
C前进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北、联纺路以南(该区域为箭岭小区配套中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根据2022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居住在此区域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三十二中、复兴中学)
对口小学:前进小学、人民小学、岭南小学
3.市第十中学
招生范围:
A丛台西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光华大街以东、京广铁路以西
B人民路以南,复兴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铁西大街以西
C光华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十中学和复兴中学)
D.铁西大街以西、箭岭路和凯旋路以南、丛台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十中学和赵苑中学)
对口小学:岭南小学、百花小学、箭岭小学、复兴小学
4.赵苑中学
招生范围:
A铁西大街以西、联纺路以南、箭岭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
B联纺路北69处小区
C铁西大街以西、箭岭路和凯旋路以南、丛台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赵苑中学和市第十中学)
对口小学:赵苑中学小学部、箭岭小学
5.区实验中学
招生范围:
A.户村镇、康庄乡、二六七二街道(不含武安地区居住学生)
B.石化街道酒务楼社区
对口小学:户村中心校、康庄中心校所属公办完全小学,祥云小学、矿业小学、梧桐雅苑小区配套小学(在建)
6.区第二中学(原铁路中学)
招生范围:
A人民路以南、复兴路以北、京广铁路以西、铁西大街以东
B京广铁路以西、复兴路以南、小西环以东以北
对口小学:铁路小学、纺机路小学、沁园小学、复兴小学、庞村小学、西大屯小学、区百花第二小学
7.区第三中学(丰泰丰逸小区配套中学)
招生范围:
A北环路以南、联纺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光华大街以西
B北环路以南、联纺路以北、光华大街以东、京广铁路以西(不含69处生活小区以及丛台区所属各社区)(该区域为轻化中专改建中学服务范围,属暂时调整)
对口小学:实验小学、阳春小学、东邢台小学、建设北小学、碧桂园雍华府小区配套小学(在建)
8.赵王城学校初中部
招生范围:赵王城学校小学部和西小屯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对口小学:赵王城学校小学部、西小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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