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学院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塞外明珠”“草原钢城”美誉的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包头,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462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42人。近五年平均一次就业率达到96.21%。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1994年,成为全国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1998年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公办职业技术院校之一,并更名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学院由中央部属院校改变为中央部委与地方共建院校,2006年划归包头市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占地面积73.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2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31亿元。体育馆、网球馆、风雨操场等场馆设施完善,在自治区高校中处于地位。
学院2004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2008年被国家国防科工局确定为首批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之一;入选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成为全国机械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现有建华、呼得木林、北重集团3个校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车辆工程系、材料工程系、人文与艺术设计系、经济贸易管理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国际交流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研部等11个教学院系(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共开设51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个,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试办高职本科专业4个。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6人,年龄、学缘结构合理,其中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2.94%、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47.38%、“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37%。
“团结、勤奋、求实、献身”,今天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秉承这一校训,弘扬和践行兵工精神,满怀豪情,在“十三五”期间朝着建设“规范包职、品质包职、典型包职、幸福包职”的发展目标奋力前行!
第二部分招聘方案
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来院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人才。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1人,具体见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2017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3.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高技能人才具有实践技能要求的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详见《招聘岗位表》)。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26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1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硕士阶段、博士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6月26日前。
8.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等报考资格条件。
五、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btvtc.cn及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
http://bt.nm12333.cn/ecdomain/framework/bts/index.jsp
(二)报名
1.报名工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进行,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自选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9日全天。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址:内蒙古青山区建华路15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305室/311室。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提供一份本人详细简历并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岗位报名表》)(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将身份证扫描件、简历及《岗位报名表》发至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nmbzyrsc@126.com,发送邮件名须按“包职院XXX岗位报名材料-姓名”规范书写。在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提供详细简历及《岗位报名表》的,将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学院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2017年7月10日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7月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校区明德楼302室)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提供和岗位报名表上相片一致的相片2张。
(3)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4日(共3天)。
6.公示期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报请包头市人社局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被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核减岗位,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必须用汉语作答。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用除汉语以外的其他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
a.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b.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c.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a.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试讲1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仪态风貌等;答辩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答辩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b.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应聘人员,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低于75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3.成绩排名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同样出现并列,采取加试一次笔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通过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考试管理
笔试、面试采用标准化监控教室、全程录像。
(1)笔试
a.试题命卷、制卷、阅卷实行封闭管理。命题、试卷运转、交接等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保密制度,全程由学校纪委监督。
b.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专家须遵循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
(2)面试
a.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9名专家担任,考官组成员由联合招聘工作组确定。
b.面试设有独立的候考室、备课室、试讲答辩室、候分室。
c.考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学院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包头市人社局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审批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招聘工作的监督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联合招聘工作组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决防止违规现象发生。
2.如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3.加大招聘宣传力度,将招聘条件和办法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结果公开。
4.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七、其他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www.btvtc.cn),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472-3320023、0472-3320029
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2-6199985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472-3320036
附件: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upload/201706/26/201706261115422025.doc
2.《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报名表》/upload/201706/26/201706261115209553.doc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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