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溪源水库工程建设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扬水公司)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县扬水公司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详见《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条件一览表中“年龄条件”的“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网站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和新闻发布栏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0日日16:00 (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绩溪县水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彭怡乐 王欢
联系电话:0563-816284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如有相关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程序,并通知报名者。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商议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选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聘用人员。
合格人员聘用后,应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一旦聘用不得从事其他职业。2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县扬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公司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在1800元左右,具有中级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适当上浮20%,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相关待遇。
七、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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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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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宣城市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