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高一历史关于从汉至元的政治制度的演变的知识点

副标题:高一历史关于从汉至元的政治制度的演变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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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 导语】高一的历史会比初中的历史会难学一点,学生需要花费一些的功夫去学习,下面©文档大全网将为大家带来高一历史关于从汉至元的政治制度的演变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汉朝

  

  1.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习称三公。

  

  2.为加强皇权,汉武帝任用身边的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为尚书令、侍中等,让他们参与军国大事,形成“中朝”决策机构。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称为“外朝”。

  

  3.汉光帝进一步剥夺三公的权限,扩大尚书令的权利,使尚书台成为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枢机构。

  

  二、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后有中书省、门下省,形成三省体制。

  

  三、隋朝

  

  中央政府统治机构是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

  

  四、唐朝

  

  1.中央政府统治机构是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三省长官都为宰相。

  

  具体分工为:

  

  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

  

  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

  

  尚书省执行政令。

  

  作用:三省互相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

  

  影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隋唐时期,在尚书省又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和完善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此后历史朝代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五、宋朝

  

  宋初,中书门下是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是的军政机构,长官是枢密使,地位略低于宰相。两个机构和称为“二府”。为制约宰相,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管理财政,分割宰相财权。

  

  作用:削弱宰相的职权,以总揽皇权。

  

  六、元朝

  

  元朝综合汉蒙政治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和枢密院。中书省为行政机构,领六部,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军事机构。同时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意义:元朝的政治制度在加强皇权方面又有了新的发展。

  

  记忆表格

  

  朝代

  

  统治机构

  

  补充

  

  汉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习称“三公”

  

  魏晋南北朝

  

  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隋

  

  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

  

  唐

  

  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尚书省下置:吏、户、礼、兵、工

  

  称为六部

  

  宋

  

  中书省、门下省、枢密院

  

  元

  

  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

  

  3.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汉朝

  

  1.汉初在地方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各国,郡国二制并行。

  

  2.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州。州设刺史(秦朝的御史大夫,监察百官),代表中央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

  

  3.东汉时期,刺史逐步添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

  

  4.东汉末年,州逐渐变为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由郡县两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二、隋朝

  

  1.隋文帝因地方行政机构重叠,废除郡级,形成州县两级

  

  三、唐朝

  

  1.唐太宗依山河形势,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唐肃宗时,逐渐变为州之上的行政实体。

  

  2.唐朝中后期,地方军镇长官节度使越设越多,权力越来越大,发展成藩镇割据的局面。

  

  四、宋朝

  

  1.北宋初年,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消减地方节度使权力,由中央派出文臣做地方官,以防武人割据局面的重现。

  

  2.宋朝地方政权分州、县两级,又将唐朝的“道”改成“路”,在州县之上。

  

  五、元朝

  

  1.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地方设行中书省。省的长官为平章政事,由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贵族担任。行省之下,分别为路、府、州、县。

  

  记忆表格

  

  朝代

  

  地方政治制度

  

  汉初

  

  郡国二制并行

  

  东汉末年

  

  州、郡、县

  

  隋初

  

  州、县

  

  唐

  

  道、州、县

  

  宋

  

  州、郡、路

  

  元

  

  行省制度,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

  

  意义: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的统一。它的创立,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评价:(1-5积极作用,6局限性)

  

  从汉至元,中国政治制度屡经变化,不断发展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

  

  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

  

  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郡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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