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2017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辅导: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副标题:2017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辅导: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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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占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宅基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附属设施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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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权。如果尚未建造住房,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单独将宅基地出租给他人;建造住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房屋连同宅基地出租给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村民的住宅,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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