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2.再审的提起只能由特定的机关和人员完成。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或者是有检察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当事人或特定的案外人。
3.再审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以及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提起抗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诉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公务员考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梦想助力!
★成功/失败的案例告诉我们,方法不对是导致失败的关键原因!在这里,我们将提供:6大优势课程+线上线下集训教学+协议签约!你准备好了吗?现在我们将给你一次成“公”上岸的机会↓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4.审理再审的法院一般为提起再审的法院。但如果提起再审的法院是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它也可以根据相应的事由,采取指令再审的方式,即将案件转交给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理;或者采取指定再审的方式,即将案件转交给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理。
5.再审的审理范围受到当事人再审请求范围或人民检察院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范围的限制,不能随意地扩大或变更。
6.人民法院再审审理时,并无独立程序,应根据案件情况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由于再审案件的特殊性,其在审理方式和裁判方式上也有自己的特殊规定。
正在阅读:
2017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辅导: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11-09
2016宁夏中药学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纸笔4月26日起人机对话4月26日起09-03
2018年内蒙古兴安中考历史答案05-08
为幸福开一扇门作文800字02-01
骨干教师学期工作总结精选篇09-18
[2018年储蓄国债利率一览表]2018年储蓄员个人工作总结07-11
2018浙江杭州桐庐县文管办(博物馆)招聘公告【2人】04-09
校园艺术节活动总结02-23
2017年成人高考高起点《历史》模拟练习及答案(4)11-05
简短幼儿教师自我鉴定五篇03-20
美国EB-1A移民的三大注意要素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