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公告【1100人】》已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文档大全网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一)服务类型招募到的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基层单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开展支教、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水利)、支医、扶贫开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西宁市、海东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并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青南计划”(含基层专项)、“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服务期满证书并自主择业。
(五)管理服务
1.“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行委)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2.县(市、区、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与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见附件4),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州)“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3.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试用期6个月(含在服务2年内),试用期满、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留任继续服务;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协议。
4.各县(市、区、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协调各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安排好食宿、交通、休假、安全等基本生活条件,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与日常管理,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市、区、行委)“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5.各县(市、区、行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将新增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单位和贫困村接受锻炼,各级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截留和借调。
6.“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社会保险费、一次性体检费仍按现行标准和渠道发放。县(市、区、行委)财政部门要按时足额拨付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交通费,缴纳社会保险费县(市、区、行委)承担部分。所有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均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纳、停保、转移等工作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办理。
7.根据《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4号)精神和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领域应用的通知》安排,全省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需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进行发放。请各市(州)做好宣传和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于8月底前将2018届招募在岗和2019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社保卡信息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社保卡申领及激活流程(见附件6)。
报名程序
(一)岗位征集(6月14日前)。各市(州)要督促所属县(区)在落实岗位时,结合辖区内2-3年后的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合理确定招募岗位及人数,确保“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在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中定向岗位招聘政策落地见效。招募计划、岗位确定后,各地需及时汇总整理,并填写《2019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于6月14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二)发布公告、宣传动员(6月21日-6月2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通过青海日报、青海新闻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各市(州)要通过本地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招募数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地区等信息,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2019年招募工作相关政策和情况。
(三)组织招募(7月1日—8月3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派遣到岗等程序组织招募。
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5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按照生源地报名。
资格审查: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按照就近就地招募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对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州)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于7月27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报名有关要求
(一)聚集脱贫攻坚。各市(州)要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主要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招募岗位重点向扶贫和支农类岗位倾斜,要对贫困程度深、帮扶力量弱的100个贫困村实施招募计划单列。(二)优化招募结构。各市(州)要结合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和本地区2—3年后事业单位缺编情况等实际需求,科学设置招募岗位和专业,优化招募人员结构。用于招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30%,招募面向本地困难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15%。同时,要向支教、支医岗位倾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试、管理服务以及经费落实等工作,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971-8258105
技术咨询:0971-8258577
报名入口
【点击报名:2019青海省“三支一扶”计划招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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