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县编委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教育和卫计系统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邱编〔2017〕11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计划数为133名(县一院82名,县二院51名),详见《2017年度霍邱县一院、县二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此次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招聘计划(岗位)及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网、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霍邱县卫计委一楼,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报考人员需填写《霍邱县一院、县二院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书》。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每位招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县一院、县二院具体实施操作,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由县卫计委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30日至31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方式
1、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每科满分为120分。
2、报考管理岗位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设在霍邱县城关镇(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县一院、县二院按考生填报单位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用。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招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公布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网、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等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若出现部分同分情况的,依学历高低取舍(高学历优先);对学历相同的考生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考试科目中的多选题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一院、县二院统一组织各自考生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网、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撰写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建立人事档案并报县卫计委存档。
(九)签约聘用
根据霍邱县编委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教育和卫计系统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邱编〔2017〕11号)文件精神,此次县一院、县二院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确立人事关系,享受招聘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若被招聘人员当年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助产专业),则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1、本次招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网、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等网站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3、根据县编委邱编【2017】11号文件要求,县一院、县二院录用人员花名册报送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咨询电话:0564-6033053(县卫计委)、0564-6032991(县一院)、0564-6018004(县二院),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17年度霍邱县一院、县二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2017安徽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33人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