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威信县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开展投资、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和资本运营;工业土地收储和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招商、投资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对象及人数
(一)招用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修养;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1.6米以上(含1.6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年龄在30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规处于各类招聘考试禁考期内的;
(6)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用对象。
全国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用岗位、人数及所需专业。
1、财会岗位1名,男女不限。所需专业:财务会计电算化、财会与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学等专业。
2、融资岗位1名,男女不限。所需专业:金融保险、金融保险与证券投资、金融工程、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学、金融与保险、金融与证券、经济与金融、理财学、企业理财、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等专业。
3、工程管理岗位2名,限男性。所需专业: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质量工程管理、城镇建设与规划等专业。
4、工程预决算岗位1名,男女不限。所需专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算等专业。
5、综合岗位1名,男女不限,所需专业:文秘、汉语言文学(教育)、行政法律事务、行政法、法学、法律学等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1日—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威信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威信县教育局6楼)。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截止2016年10月27日下午18:00点)。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材料不全和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报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考试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参加报名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次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100分,计分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出题人员进行封闭出题。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限开考比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基础知识》(2016最新版)。
4、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
5、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威信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领取。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列录取进入面试。若招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人的,参考人员可以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总成绩根据岗位所需人数依次录取;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招聘所需人数1:1的比例进行,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而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威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一定合同用工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月薪300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月薪3500.0元,其他福利待遇及奖金按工作绩效考核兑现,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局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若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在招聘过程各阶段公示期内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监察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九、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赵林昭联系电话:0870—309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