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EB-1移民项目一共分为三类,分别为EB-1a,EB-1b,EB-1c,对应各个领域的解除人才需要,虽然申请条件有些高,但是此项移民项目的优势也是非常突出的。下面®文档大全网就给大家介绍下办理美国EB-1移民项目有哪些优势,欢迎阅读!
最快速获得美国绿卡
EB-1a杰出人才移民,只要满足十项申请条件中的三项就可以选择这个移民项目了,有些人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凡人,又不是科学家也不是发明家更不是大腕明星,怎么可能够得上这个移民方式呢?其实不然,只要你在自己的领域内非常的优秀,那么EB-1a可能就是你移民美国的途径,一旦通过美国移民局的审核,就可以直接获得绿卡,没有任何要求限制,而且在任何国家都可以申请该移民项目。
学术专家易申请
EB-1b教授或研究人员移民,只要是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或者的成就,不管是教授还是学术研究人员都可以申请美国EB-1移民项目,移民申请人只需要在其专业领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美国雇主提供雇佣担保,就可以移民美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企业高管人才移民通道
美国EB-1(C)移民,对于一些企业高管人才,如果所在企业想在美国建立分公司,或者本人就职于美国公司的海外公司,都可以通过企业人才移民方式移民美国,移民申请人需要在公司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由公司提供担保,移民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获得移民签证。
由于美国EB-1移民项目的申请条件比较复杂,要专业人士给您进行评估,要知道,每年都有大量移民申请人因为申请资料或者公司担保不合格被退回申请,因此移民申请人不仅要注意移民资料的整理完善,还要确保自己的个人条件和公司担保资格符合要求。
扩展阅读: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投资指提供资本。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资本。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他文件,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寺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该企业必须是新的,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所为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於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
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细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即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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