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学类、审计学类。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编辑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周末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桂平市财政局四楼人事教育股(桂平市西山镇新岗东街71号)。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由应聘者本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财政局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与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八)聘用待遇
确定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代扣代缴)。
(九)解聘
合同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财政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
3、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财政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团队意识差、不听从安排的;
5、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财政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6、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财政局工作的;
7、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财政局形象的;
8、不服从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安排的;
9、年度考核考评不达标的;
10、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83447。
桂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