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税法自考真题,2017年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六章

副标题:2017年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六章

时间:2023-07-08 07:2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一节 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产品税(现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征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质上是上述三税的附加税;2、开证此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可靠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3、专款专用。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主体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2017年自考“税法”笔记串讲第六章.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vry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