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中考招生计划]2017贵州黔西南中考招生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副标题:2017贵州黔西南中考招生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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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兴义一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7〕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优化育人模式;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毕业升学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我州户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具有我州初中阶段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州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审查。

  (4)我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我州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户口薄(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审查。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2)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及工作规则由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2.考试时间: 6月23—25日,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6月23日(星期五)6月24日(星期六)6月25日(星期日)

  9:00-11:3015:00-17:309:00-11:0015:00-17:009:00-11:00

  科目语文综合理科数学综合文科英语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

  3.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4.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和《黔西南州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附件一)要求进行。各县(市)、义龙新区开展体育考试的目标效果测试时间,原则上在4-5月份举行。

  5.2017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水平测试,按《黔西南州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方案》(另行发文)执行,测试等级作为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依据。

  6.命题要求。2017年继续实行四统一(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值、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要求),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既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要求,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的比重。

  三、学生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按《黔西南州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附件二)实施。各初级中学须于2017年5月6日前完成,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市)、义龙新区招生办。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州直学校,按照州下达的招生任务分配各校招生指标。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册望民族班指标(兴义一中、兴义八中)、统招指标(含到校指标〈配额生〉、非配额生指标)、特长生指标、空乘班指标(校企联办);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统招指标、特长生指标;民办高(完)中学校招生指标分统一招生指标和自主招生指标。各校招生指标及类别于2017年4月18日前报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汇总后于4月22日前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州教育局将在州内主流宣传媒体分批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各类招生指标,作为学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2.兴义一中、兴义八中仍面向册亨、望谟两县各招25名少数民族学生,报名及录取办法按黔西南教基〔2017〕17号文件执行(资格审查表交州招生监察办审查)。

  3.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八中、兴义中学指标到校生(配额生)按照学校招生指标的50%,由州教育局直接下达到州内初中学校。各县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配额生)按照学校招生指标的50%,由各县教育局直接下达到本辖区初中学校,并向相对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配额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招生监察办审查。

  4.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不高于招生指标的5%。在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150分以内,根据学校特长生名额,按中考成绩、等级和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特长生计划未用完,空出指标转入统招计划录取。

  5.严禁招收择校生。我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坚决贯彻执行停止招收择校生的政策规定,不得招收择校生,违者必究,从严处理。

  6.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1〕25号)等文件规定:高中阶段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与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安排在同一批次招生;允许民办中小学跨地区招生,允许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州内年检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民办高(完)中学校招生计划分统一招生指标和自主招生指标,两类招生指标报当地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备案,再由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基本原则

  实行中考分数公布后,考生知分知位填报志愿的原则。

  2.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志愿:兴义一中民族班,特长生、册望民族班、兴义一中空乘班、配额生。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兴义一中、兴义五中、兴义八中、兴义中学、赛文高级中学、晴隆民族中学、义龙一中、兴仁一中、安龙一中、贞丰中学、普安一中、望谟县民族中学。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3.填报要求

  (1)填报册望民族班志愿限册亨、望谟两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初中学籍在册亨、望谟县的学生。

  (2)填报配额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本校3年完整学籍,且只能填报本校配额指标指定的学校。各县(市)、义龙新区必须加强对填报配额生志愿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一律不得填报配额生志愿。

  4.根据州委、州政府支持义龙新区发展改革的有关精神,义龙新区第一高级中学录取与第二批省级示范性高中为同一批次,按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考生志愿填报在第二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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