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电话,浙江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公务员考试拟录用人员公示

副标题:浙江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公务员考试拟录用人员公示

时间:2024-05-25 00:5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公务员考试# 导语】根据2018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翁学俊等3人为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文档大全网的小编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4日起到2018年5月10日止。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处(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8600086,88600021。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招考职位姓 名准考证号性别现工作(学习)单位拟录用单位
执法岗位1翁学俊03101011023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执法岗位2杨  茗03101014902温州市文化传媒监测审评中心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执法岗位3沈子朝03101012106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

西南线有限公司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浙江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公务员考试拟录用人员公示.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wyu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