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山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副标题:2017年山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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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一)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二)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项目要求的,由省统一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
(三)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且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学分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不超过5学分。
(四)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
(五)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如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名,需有电子邮件授权)。
(六)本通知附件请登录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w.sdws.gov.cn)或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网站(www.sdcme.net)自行下载。
查看详情: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山东、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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