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2023年1月1日以来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18日为报名第一天)。2023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二0二二年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电子稿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发至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nkqsy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97-660850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南康区天马山大道)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一份,需彩色打印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3.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职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其他有关事项
当报名总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按管理岗九级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严禁任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方案解释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康区人社局:0797-6608506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南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7-6602160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kjx.gov.cn/nkqrmzf/c104072/202304/16dcb3c6d46a42f6b2cbbf6eb6838f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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