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SUN20111028-1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和在公平、平等原则基础上,双方约定如下:
一、保管模具内容:
二、模具价格表以上价格不含税。
三、保管约定
1)甲方将如上的模具寄存于乙方,所有寄存模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复制或仿制该模具。(自愿退股协议书)
2)乙方不去掉寄存模具上的名称和标记,并将这些寄存模具与其它企业物品分开存放,使这些寄存模具能够容易地被辨别出来。
3)任何寄存于乙方的本约模具只能由受过专门培训的员工使用和操作,除正常磨损外,乙方对这些寄存模具进行维护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且保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提,若有丢失或损坏,则以同等价格赔付给甲方模具保管协议书模具保管协议书。
4)乙方应当对用寄存模具生产出的样件进行检验,以确定这些模具是否符合甲方的工程图纸和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样件合格后正式批量生产产品。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如利用或提供本约之模肯为甲方以外之人加工,生产或将其生产之产品销售给甲方以外之任何人时,乙方须给付甲方其生产、转告总值之十倍违约金
6)甲方可随时取回该模具,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否由甲方要求取回该模具之日起,每逾其一日,按该模具总价25%进行罚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之货款中自行扣除,如货款为够抵扣时,由乙方另行赔偿。
四、保密责任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行将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以口头、书面、出示和借用的方式转泄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信息泄露,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埁管辖,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解释
2)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均属无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模具保管协议书合同范本。
4)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协议之日立即生效。
5)凡涉及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执,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发出后的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则该争执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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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保管合同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