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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16】872号)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2.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在岗护士。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提交材料
(一)首次注册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6.陕西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9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陕西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护士在岗证明(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注册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由各单位统一在广慈泌尿专科医院3楼注册办办理。
2、申请人的所有资料都要装在纸质档案袋中(一单位两袋,延注和首注分开),袋子的正面写清楚单位、人数、联系电话。
3、本次护士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同时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以办理。本次注册不受理个人业务,由单位统一前来办理。
联系人:邢乐乐
联系电话:82332019
附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