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为给您的孩子顺利入学提供方便,现将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要求向您作一介绍。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学的要求,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和快慢班。
一、入学年龄
依托教育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入学管理,教育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和公安部户籍管理系统已经并网运行,学生入学时以身份证号为准。小学入学法定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不足6周岁(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入学的,省、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不予注册学籍。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免费、就近划片的入学政策,普通初中采取小学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等方式招生,珲春市第五中学校、珲春市第六中学校按学区招生。
2.招生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家长扫描各校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每名学生只限报户籍及房产所在学区内的一所学校,各学校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及有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审。因不具备上网条件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于7月19日下午通过拨打学校电话进行报名登记。
预审结束后,各学校根据新生报名信息及报名先后顺序于7月22—23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现场审核时间,学生家长在学校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预报名的及预审中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须在7月26日上午携带相关材料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家长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严格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到校审核材料,遵守学校相关安排,保证安静有序进行审核工作。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的个别学校,将通过现场摇号的形式随机派位,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将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招生分批次进行认定。第一批次招收学区内“三证”齐全的〔“三证”齐全是指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统一的〕;如果第一批次认定结束,个别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批次招生认定,认定招收学区内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房产上的;如果第二批次认定结束,个别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三批次招生认定,认定招收无房产(户籍在学区内)的;如还有空余学位,认定招收无房产外地户籍在本学区内暂住的。
4.珲春市第一小学校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在多校划片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到珲春市第一小学校或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报名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可兼报)。多校划片区域具体为林园(站前东街以北)、长青、长寿、北园、幸福、友好、祥和、春光、春华、新春、康平、龙盛、建工、新盛等(分布图见附件1)。2024年起,取消珲春市第一小学校和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多校划片招生,以上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珲春市第一小学校报名入学。
珲春市第六小学校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在多校划片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到珲春市第六小学校或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报名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可兼报)。多校划片区域具体为迎春、迎花(具体确定分布图见附件1)。
珲春市第六中学校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在多校划片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到珲春市第六中学校或珲春市第五中学校报名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可兼报)。多校划片区域具体为永发、永盛、滨河、龙盛、春阳、文化、靖源等(具体确定分布图见附件1)。
注意:在指定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名,学生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达到学校报名要求的,一经查实,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5.各市区小学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入学儿童,要按照学生的户籍所属区域及居住地的学区予以接收;针对外县市随迁子女,要在学校具备接收能力的前提下,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予以接收,如因班额已满不具备接收能力的,则由周边具备接收能力的学校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予以接收。
6.房屋所有权人应为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出示老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孩子及父母必须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且孩子及父母一方和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无户口迁入迁出记录,孩子父母双方均要提供无房证明。
7.市区内少数民族适龄儿童有上普通学校意愿的,按照批次到相应学区普通学校报名。因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珲春市第四小学校秋季学期一年级实行全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珲春市第一小学校、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学区内汉族适龄儿童可以按照相应学区选择报名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或珲春市第四小学校入学就读。珲春市第四小学校二三批次学生可选择报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就读。
8.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须进行摇号派位。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珲春市第五中学校为随迁子女和本市无房产人员子女接收学校。
9.本市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应在户籍所属乡镇学校就读。因家庭迁移到市区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到市区就读: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市区有房;二是学生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须提供参保证明或缴费收据;三是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乡镇学校、村委会出具《就学函》。
10.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政策性照顾子女入学(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招商引资者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
1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登记的姓名、生日、住址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必须由其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材料(以公安机关户政电子监察系统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数据为依据)。
三、具体实施
(一)农村学校
各农村学校于7月20日前自行完成招生工作。
(二)市区学校
1.预报名(7月17—19日)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7月17—19日上午。珲春市第一小学校、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珲春市第四小学校、珲春市第六小学校、珲春市第八小学校、珲春市第五中学校、珲春市第六中学校须预报名。相应学区的新生家长通过扫描各学校门口张贴的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
电话预报名时间为7月19日下午。因不具备上网条件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于7月19日下午13:00-16:00通过拨打学校电话进行报名登记。
预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及有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审。预审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及报名先后顺序于7月22—23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现场审核时间。
2.现场审核(7月24—26日)
7月24日。市区小学“三证”齐全的学生报名审核〔须携带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尚未办理房照的,须携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最近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月25日。市区小学有房但户籍不在房产证上的学生报名审核〔须携带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尚未办理房照的,须携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最近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月26日上午。市区小学网上预报名不符合学校条件的、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新生现场报名审核;无房学生报名审核〔需携带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月27日。市区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摇号派位。
7月28日。珲春市第五中学校、珲春市第六中学校现场审核〔须携带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尚未办理房照的,须携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2022年度取暖费发票、最近一年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珲春市第五中学校、珲春市第六中学校报名还须携带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及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生名单公示时间(8月10日前)
8月10日前,各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自定。
附件1:2023年市区学校学区分布图
附件2:各学校报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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