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0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7名、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8名、幼儿园副园长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遂宁高新区外考调符合报名条件的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拟考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聘用后即可上岗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幼儿园副园长年龄均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此公告附件1《遂宁高新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名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者对考调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1日下午17:30(以收到考生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gxq.suining.gov.cn)等方式查阅本公告及附件。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或文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扫描件以及半年内免冠证件照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上传资料时只需要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必要资料扫描件,其它非必要资料无需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348381735@qq.com(联系电话:0825-2818229),邮件标题为“考调+姓名+电话号码”。
报考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清晰、无污迹,如因材料不易辨认导致初审未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本次考调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将回复邮件,报考者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请勿重复发送报名资料邮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根据各岗位资格要求,对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束后,邮件告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它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岗位。
2.资格复审:2023年7月14日(9:00-11:30,14:00-17:30)。
地点: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206室。
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荣誉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报名信息表原件(单位同意报考印签);
⑥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根据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始终,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某一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放宽至2:1或调整、调减、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工作人员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调程序
(一)考试
本次考调工作,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面试时,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分相同者依次按评委给分的分开始进行评比,分数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若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统一组织,在选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察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遂宁高新区(http://gxq.sui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调动
由遂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党群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高新区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调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遂宁高新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相关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四)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遂宁高新区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
(一)整个考调过程由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均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考调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25-2664525
(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事宜)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818229
(咨询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事宜)
监督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附件>>>点击查看
1.遂宁高新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名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遂宁高新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名优教师报名信息表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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