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重庆永川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4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00至9月25日18: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其中公开招聘47名,公开选聘2名。具体招(选)聘计划详见《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附件2)、《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要求;
5.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本次招(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1.岗位查询。具体招(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范围”,以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招(选)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选)聘单位中的一个招(选)聘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报考人员应按照招(选)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须由报考人员向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简章》《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本人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9月24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点击“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不支持手机端报名)。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查询。
4.报名初审。本次网上报名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和填报信息等;因电子照片等原因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9月26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9月28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16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缴费确认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选)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笔试时间将于2019年10月10日前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
(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财务岗除外):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专业科目为:生理学知识和解剖学知识。
(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卫生事业单位财务岗):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公开选聘岗位笔试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在笔试后第10天登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为各招(选)聘岗位的招(选)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于2019年11月20日前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公开招聘岗位具体资料包括:
(1)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
(2)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书(附件7);
(3)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附件8);
(5)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公开选聘岗位具体资料包括:
(1)永川区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6)、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现聘岗位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被委托人的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12月5日前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选)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不含人员递补后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公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公开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永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选)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查询。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49477602;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0319;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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